惠东县自然资源局最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惠州市泉中湖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和惠东县御水湾实业有限公司因非法开采地热水,分别被处以3万元和2万元罚款;调查发现,两家企业自2017年4月和2016年8月起,在安墩镇热汤村擅自开采地热水,开采面积合计3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地热资源是宝贵的自然财富,开发与保护需平衡经济效益和生态安全。惠东此次查处非法开采案件,既反映了监管部门维护绿色发展的决心,也提醒社会各界重视矿产资源合法利用。随着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和法规完善,各方应共同努力,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发展格局,让温泉资源在规范管理下发挥更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