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得从2023年说起,这一年张某因为妻子得了癌症需要长期照顾,就多次请假陪护。2024年3月,张某申请休了2023年度的年假;4月又请了2024年的年假13天;5月更是直接请了8天事假在家陪护。然而到了5月之后,张某再想请事假时,公司却拒绝了他的申请。 公司要求张某赶紧回岗工作,但张某给公司的回复是:“你们愿意解除就解除吧。”没想到这一回复直接把公司惹怒了,他们随即发出了《返岗通知函》,指责张某连续旷工是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并警告他3天之内必须回公司报到,否则就按自动离职处理。因为张某没有按规定返岗,公司随后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单方面终止了双方的劳动关系。 根据乳业公司的《员工手册》规定,要是没有履行请假手续就擅自离岗,累计旷工3天的话,公司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不过肥东县法院这次却不这么认为。法官在审理时指出,张某之前多次请假的时候都说明了妻子住院需要陪护的情况,这说明他已经初步履行了请假和告知的义务。张某提供的医院病历也能证明妻子确实患病住院并去世了。 既然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配偶重病急需照顾的时候单位也应该提供必要保障。虽然公司有权制定规章制度来管理员工,但面对张某这种特殊情况不能只冷冰冰地执行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应该适当调整工作安排而不是直接辞退员工。 肥东县法院最后判定乳业公司的做法欠妥。法院认为虽然张某在请假手续上也有问题,没有完全按照公司规定办事导致劳动关系被解除也是有责任的。但主要过错还是在公司方面。 所以法院判决乳业公司要支付张某7万元的经济补偿金来弥补他的损失。这个判决现在已经生效了。 负责报道这个案子的是安徽商报记者张剑和通讯员孙璐。审核工作由杨菁菁完成。张雪子负责编辑。解明傲进行了校对。 大家通过这个案例也能看到:单位在行使管理权的时候必须要守住边界不能太任性。管理不光要看法律还要讲人情不能完全按照规章制度一刀切地执行要多和员工沟通灵活处理才体现出对员工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