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呈现】 2022年11月5日,省林区公安局通北分局森侦大队联合红星派出所在冰趟子林场建冰公路北侧例行巡查时,发现一处被人为破坏的现场:原本成排生长的天然野生幼树被连根挖出,散落堆放在水沟旁,翻动的土壤痕迹清楚,施工动土迹象明显;民警随即对现场进行勘验,确认幼树被伐时间不长,并启动侦查程序。 【原因分析】 经一天走访排查,民警锁定嫌疑人为林场居民李某。调查显示,李某为拓宽自家农田排水沟,雇用挖掘机在沟两侧开挖。但施工过程中,他将沿线生长的天然野生柳树、白桦等幼树一并挖出,准备晾干后运回家作烧柴。 讯问中,李某起初否认涉及的行为。民警出示伐根数量、树种分布等证据后,李某如实供述。经现场检验,两处违法现场共发现柳树伐根151棵、杨树伐根2棵、桦树伐根11棵,树木根径均在5厘米以下,属于幼树。这些幼树本应持续生长,是森林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后果】 李某的行为涉嫌构成盗伐林木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盗伐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目前,李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继续办理中。 【影响启示】 该案反映出部分群众对森林资源的法律属性和生态价值认识不足,误以为天然幼树“无主”或“小树不算树”,从而产生随意挖伐行为。事实上,天然野生幼树同样受法律保护。无论树木大小、树种普通与否,盗伐都属于违法行为,也会对生态造成破坏。 【前景展望】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森林资源保护要求更高。有关部门应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公众对森林资源保护的认知,同时保持执法力度,对盗伐林木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查,形成有效震慑,以减少类似案件发生。
一株幼树被挖走,损失的不只是当下的一点“柴火”,更是森林更新和未来的绿色空间;这起案件提醒我们,守法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都需要深入加强。在发展与保护并行的道路上,制度更完善、执法更有力、宣传更贴近生活,才能让对自然的敬畏真正落到行动中,转化为长远的生态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