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重拳整治检验检测乱象 五类严重造假行为将面临"一票否决"

近年来,检验检测作为产品质量治理链条的重要关口,既承担“把关人”职责,也关系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

一旦检验机构弄虚作假,失真的检验结论会向产业链、供应链扩散,导致不合格产品被“放行”,增加质量安全事件发生风险,损害消费者权益,并削弱监管权威。

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对依法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提出更明确的尺度与路径。

问题:造假行为隐蔽性强、危害性大,重点领域风险更突出。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报告具有较强专业性和权威性,社会公众与企业往往高度依赖其结论。

一旦出现伪造结果或虚假证明,极易形成“以假乱真”的连锁效应,尤其是在儿童用品、道路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建筑保温材料等涉及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领域,虚假报告可能直接放大事故隐患,后果更为严重。

原因:违法成本、监管尺度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博弈空间。

一方面,部分机构受利益驱动,通过出具“合格”结论换取订单,甚至与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形成利益链条;另一方面,检验活动覆盖面广、技术门槛高、证据固定难度较大,若缺乏清晰统一的严重情形认定标准,可能导致执法尺度不一致、震慑不足。

此外,行业竞争加剧、部分机构内控薄弱、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缺失等,也为造假行为提供了土壤。

影响:完善标准将推动监管执法更规范、更精准,形成“资格退出+信用惩戒”的组合震慑。

意见明确,五类情形属于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对符合情形的违法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取消其检验资格,并按规定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五类情形包括:因伪造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两年内因同类违法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在关系生命健康与公共安全的重点领域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两份以上,或在各类产品质量检验领域出具虚假报告十份以上;造成重大、特大质量安全事件或引发恶劣社会影响;以及其他依法依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通过“刑事追责、行政处罚、资格取消、信用约束”多维并举,有助于堵住造假“灰色空间”,倒逼机构强化质量控制和合规管理。

对策:以统一裁量标准为牵引,推动全链条监管与行业治理协同发力。

对监管部门而言,细化“情节严重”认定标准,有利于提升执法可预期性和一致性,减少自由裁量差异,提升办案效率和震慑效果;同时应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机构、重点项目的风险研判与抽查检查,推动检验数据全流程留痕、关键环节可追溯,强化证据链建设。

对检验机构而言,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独立性保障机制和报告审核责任体系,强化人员培训与职业伦理建设,严防“人情报告”“关系报告”。

对企业和行业组织而言,应把合规经营与质量责任落到实处,拒绝以不当方式干预检验活动,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前景:制度持续加码将促进行业从“拼价格”转向“拼公信力”,质量治理基础将进一步夯实。

从近年来监管实践看,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检验检测领域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机构“造假”行为。

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查办违法案件4221起,撤销(吊销)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403张。

此次意见出台,在总结执法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明晰尺度,为一线执法提供更清晰的裁量指引,有助于提升监管执法的规范性、精准度与威慑力。

随着信用监管与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持续完善,检验检测行业的“入口、过程、出口”治理将更趋系统,社会公众对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有望进一步增强。

产品质量检验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基础。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这一举措,既是对现有监管制度的完善,也是对检验检测行业的一次规范引导。

通过明确处罚标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有助于推动整个检验检测行业提升专业水平和职业操守,让检验报告真正成为消费者信任的依据和市场秩序的守护者。

期待这一标准的贯彻落实,能够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