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现身,四养子女说他们二十多年都没联系,对这份遗嘱真假也起了疑

这份案子是周某和小霖为了房子打起来的。广州、张某、李某还有黄某这些人都卷进来了。给老人办完丧事后不到半年,周某的侄女突然拿着一份“代书遗嘱”现身,说黄某把房子留给了她。可黄某的四个养子女说他们二十多年都没联系,对这份遗嘱真假也起了疑。大家都在猜这份遗嘱到底管不管用,法院会怎么判呢? 下面说的就是事情的经过。这套房子是1993年黄某和周某结婚后住的,因为拆迁变成了村里的楼房。2018年黄某走了,2021年周某也没了。房子虽然写着周某的名字,但因为没过户成了没主人的东西。 大家都等着按法定规矩分钱呢,侄女拿出了律师事务所开的代书遗嘱,上面写着“这房子给我侄女一个人继承”。上面有黄某的签字、律师的印章,还有两个村干部的证明。 四个养子女当场就不同意了:他们和父母结婚25年了,黄某生病住院、吃喝拉撒都是他们四个人伺候的;侄女虽然偶尔来看看,但二十多年几乎都不来往了,突然献殷勤让人心生怀疑;还有遗嘱见证人张某和李某那天根本不在场,是后来补签的字。 法院调查发现见证人迟到了会不会影响效力呢?2018年3月29号那天黄某去律所打印了遗嘱并签字拍照留下证据;他后来和侄女一起找到张某、李某补签了名字;两位见证人说黄某早就跟他们口头说过这个事了。 法官觉得核心就是看是不是黄某的真实想法。虽然见证人没当场在场签字也不违法;遗嘱照片、证人证言还有黄某生前说过的话都能相互印证证明这是他真心想的。所以法院判这房子归侄女继承,养子女的要求没被采纳。 法官提醒大家:遗嘱自由不是绝对的。我国法律没说形式有毛病就一定无效,主要是看立遗嘱人的心思真不真。只要证据能证明是“自愿+明知”的状态就行。 最后提个醒:在广州花都还有个相似的“必留份”案子结果不一样。法官最后判了:花都的房子先给妻子一半份额;梅州的房产一半给小霖继承;父亲负责还房贷还要给妻子补偿。 因为花都的房子是婚前买的但婚后还了房贷和升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小霖还是未成年人没有生活来源呢;遗嘱没给他留份额就是违反法律规定;如果按遗嘱办会让小霖没法过日子跟法律冲突。 所以立遗嘱要注意形式要合法、见证人的人要够数不能有利害关系、给那些没劳动能力又没钱的人留好份额还要多留备份随时检查修改。法律既要尊重真心也要守护弱者不让“身后事”成了家里吵架的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