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系统再披露一起反腐案件。2月4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贵州省委巡视组原正厅长级巡视专员申勇受贿案公开宣判。案件显示,个别领导干部监督薄弱环节中仍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经法院审理查明,申勇在2016年至2024年担任贵州省国资委和省委巡视组有关要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人事调动各上提供帮助,累计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182万余元。值得关注的是,部分涉案款项尚未实际取得即被查获,反映出案件查办的及时性。 从案件细节来看,申勇的受贿行为与其职务变动密切相关。作为本应履行监督职责的巡视专员,却知法违法,借助巡视工作形成的地位和影响力牟取私利,不仅违反党纪国法,也损害了巡视工作的公信力。 法院量刑时综合考虑了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退赃情况。申勇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案情,并退缴违法所得。相关情节符合法律关于从轻处罚的规定,也反映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此案审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推进,表达出反腐败一刻不停的明确信号。近年来,随着监察体制健全,对巡视巡察干部的监督持续加强。本案表明,任何借监督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将依法受到追究。 从更宏观层面看,该案折射出反腐败斗争持续向纵深推进。一上,“监督者也要接受监督”的制度安排正发挥作用;另一上也提醒各级领导干部守住底线,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案件宣判既是对违法犯罪的惩治,也再次提醒公共权力有边界。越是处在资金密集、资源集中、监管集中的岗位,越要把纪律规矩摆在前面,把权力置于制度约束之下。以制度打基础、以监督补短板、以问责促整改,才能持续涵养良好政治生态,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