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向纵深推进的背景下,土壤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既是守住生态安全底线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和公共健康的基础性工作。
生态环境部最新通报显示,“十四五”期间,围绕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一系列制度、工程与治理举措协同发力,整体呈现“风险可控、质量趋稳、治理提速”的特点。
问题: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隐蔽性强、成因复杂,治理难度长期偏大。
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滞后性,农用地重金属风险、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风险等问题,直接关联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城乡建设安全。
地下水污染一旦形成,修复周期长、成本高,化工园区、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等重点区域更易成为风险集聚点。
与此同时,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黑臭水体等问题在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影响群众生活品质,也制约美丽乡村建设质量。
原因:一方面,产业结构与历史遗留问题叠加,一些区域工矿企业布局密集、污染物排放路径复杂,形成存量风险;另一方面,农业面源污染点多面广,单一设施建设难以“一招见效”,需要与种养结构、土地利用方式相适配。
加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看不见、摸不着”,过去在监测评估、责任落实、跨部门协同和长期投入机制方面仍存在短板,导致治理需要更强调系统性和连续性。
影响:本轮攻坚取得的阶段性成效,释放出多重积极信号。
其一,土壤领域突出“防新增、去存量、控风险”,通过制定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推进重大工程,推动构建多方协同、全链条贯通的源头防控体系,为长期稳定改善奠定制度基础。
其二,聚焦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溯源与整治,整县推进相关工作并实现风险“三个降低”,有助于降低粮食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不确定性。
其三,建设用地方面强化风险管控并落实相关名录制度,提升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安全保障水平,为城市更新、产业转型提供更坚实的环境安全支撑。
其四,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通过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开展重点行业与重点场所地下水状况评估,并推动化工园区专项整治,体现出从“事后治理”向“事前预防、过程管控”的治理导向。
其五,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超额完成,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村庄面貌改善更可感可及,推动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对策:从已有实践看,打好净土保卫战与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需要继续把握几项关键路径。
首先,立足源头防控,严格项目准入与污染物排放管理,推动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将“防新增”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其次,坚持分类施策与精准治理,围绕农用地、建设用地不同风险特征,完善分类管理、风险管控与修复治理的技术体系和监管机制,提升治理效率与资金使用效益。
再次,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隐患排查与风险闭环管理,特别是在化工园区、垃圾填埋场、危废处置场等关键点位,推动监测预警、评估处置、责任落实一体推进。
第四,统筹耕地生态保护与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黑土地、盐碱地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畜禽粪污等规范还田,提升土壤有机质和耕地生态功能,实现污染治理与地力提升相协同。
第五,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梯次推进,注重从“建成”向“管好、用好、长期稳定”转变,完善运维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防止设施闲置和治理反弹。
前景:面向“十五五”,生态环境治理将进入质量提升与系统治理并重的新阶段。
随着规划编制和重点任务谋划推进,土壤与地下水治理将更强调风险防控底线、全过程监管以及跨部门协同,农村污染治理也将更加注重与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业绿色转型的耦合。
可以预期,未来政策将进一步向“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聚焦,推动监测网络、标准体系、信息共享和执法监管能力持续提升,同时通过改革创新破解长期投入、区域差异、技术适配等瓶颈问题,以更高标准巩固治理成果、拓展治理成效。
净土保卫战和农村环境治理的显著成效,不仅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更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从土壤污染防控到地下水环境保护,从黑土地保护到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正在广袤的中华大地上书写新篇章。
面向未来,唯有坚持系统治理、源头防控,持续推进绿色发展,才能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真正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