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同质化竞争下城市文旅需要“可识别的符号” 近年来,各地文旅活动密集上新,灯会、巡游、演艺等产品形式上趋同,城市之间比拼的不仅是“热闹”,更是能否形成一眼可辨的文化标识与可持续的内容供给;丽水作为生态资源突出、文化底蕴深厚的山区地级市,如何把分散在乡村、节庆与民俗中的文化资源,转化为城市叙事和文旅品牌,是必须回答的课题。 原因——“龙”文化底座厚、传承活、覆盖广,为系统呈现提供可能 农历正月十四的丽水处州公园北门,锣鼓声中,328米长的西溪板龙缓缓入场,龙头高达5.8米,159节龙身蜿蜒而行;南明湖畔,云和水上蛟龙破浪而出,岸上龙阵翻腾呼应,形成水陆联动的观演场景。此次巡游以“一县一非遗”为主线,10支非遗舞龙队伍、千余名队员组成千米长的龙灯阵容,并统一融入夜间亮光设计:既有莲都西溪板龙的千年匠艺,也有龙泉安仁板龙的“蛟龙出海”,还有遂昌火焰车龙“俯地为车、翻身为龙”等多样形态,构成跨县域、跨门类、跨材质的“龙文化集群”。 支撑该呈现的,是丽水与“龙”长期相伴的民间传统。据地方文献记载,莲都青林一带唐代已有舞龙习俗,最初用于祭祀祈雨,后逐步演变为节庆娱乐活动。处州板龙在处州九县(市、区)延续至今、年年迎灯,反映了强地缘性与活态传承特征。与一些“进入展柜”的非遗不同,丽水的龙在元宵夜走上街巷、融入生活,天然具备把传统转化为当代体验的条件。 影响——从“看热闹”到“记得住”,城市品牌与消费场景同步生成 “龙”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具有天然的共情力与传播力。丽水通过规模化组织与场景化表达,使“祥龙”从民间文化碎片凝聚为城市符号:外地游客在影像中能迅速建立“这是丽水”的识别,本地群众在参与中强化“这是我们的年”的归属感。现场不仅有传统巡游,更形成了“水上游龙、岸上龙阵”的视觉记忆点,提高了传播辨识度与可复制难度,增强了城市品牌的独特性。 更重要的是,这类节庆活动把非遗从“展示”推向“共创”。以西溪板龙为例,该龙由300多位村民与志愿者纯手工打造,累计投入15000多个工时,融合竹篾编制、剪贴、绘画、书法等7项非遗技艺,参与者年龄从5岁到77岁。制作与表演的过程本身,就是一次面向社区的文化教育与公共参与,推动非遗在代际之间、在城乡之间实现更自然的传递。 对策——以“一条龙”串起资源:内容组织、夜游场景与运营机制协同发力 观察此次“祥龙闹元宵”,其方法论并不止于“办一场活动”,而是以“一条龙”串联起资源整合与产品表达:一是突出主题主线,以“一县一非遗”实现多点成面,既保留各地舞龙形态差异,又在“龙文化”总叙事下形成统一标识;二是强化夜间场景,把传统技艺与灯光、行进路线、观演动线结合,推动节庆从白天的民俗活动转向夜间的沉浸体验;三是坚持群众主体,让村民、传承人、志愿者成为内容生产者而非“被展示对象”,提升文化活动的持续性与社会认同;四是推动“可拆解、可组合、可延展”的内容供给,把巡游、湖面表演、民俗展陈等要素模块化,便于在不同节假日、不同区域形成系列化产品,扩大生命周期。 前景——从节庆爆点走向常态供给,关键在于标准化保护与市场化转化的平衡 下一步,丽水要把“元宵一晚的热度”转化为“四季可用的内容”,仍需在两上下功夫:一方面,坚持保护优先,明确各类舞龙技艺的核心工序、传承谱系与安全规范,建立可执行的传承档案与演出标准,避免为追求视觉效果而削弱技艺本体;另一方面,提升转化能力,围绕“龙文化”开发更丰富的文旅产品体系,如非遗研学、互动体验、主题线路与文创开发等,并与城市公共空间更新、夜间经济培育相衔接,形成从“看一次”到“愿意再来、带人再来”的消费闭环。
当元宵的喧嚣散去,留在这座浙西南城市的不仅是璀璨的灯火记忆,更是一条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清晰路径;丽水实践表明,唯有扎根地域文脉、创新表达方式,才能使古老非遗在当代焕发持久生命力,为城市发展注入不竭的文化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