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务机制创新显实效 多地法院暖心服务解民忧

面对群众诉求多样化、矛盾纠纷复杂化的新形势,如何在确保安全与秩序的同时,让群众在每一次司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基层司法实践的重要课题。

近期,多地法院围绕当事人“进门难、表达难、应诉难、求助难”等现实痛点,推动司法警察工作从单一秩序维护延伸至更细致的诉讼服务支持,以制度化、规范化方式把“依法办案”和“以人为本”统一起来。

问题:诉讼场景中,当事人情绪易波动、信息不对称突出、弱势群体诉讼成本较高。

一方面,涉众型案件如非法集资等往往涉及人数多、损失重,受害人易因焦虑而集中到访,若缺少有效疏导,可能出现聚集性风险,影响正常办公秩序与案件办理节奏。

另一方面,部分当事人存在携幼出庭、老年人行动不便、材料遗失等情况,一旦处置不当,容易造成当事人程序性权利受损,甚至引发对司法公正的误解。

原因:这些问题背后,既有案件本身的社会影响与利益关联度高的客观因素,也反映出诉讼服务环节仍需进一步适配群众需求。

首先,法律程序专业性强、环节多,普通群众对“到哪里反映、如何提交、怎样参与”不够清晰,易产生无助感。

其次,部分矛盾纠纷与生活压力叠加,当事人更需要被倾听与被引导。

再次,诉讼活动的时间、空间安排较为固定,而群众的家庭照护、工作安排等现实困难却更具不确定性,需要更灵活的支持方式来托底。

影响:在依法规范前提下提供更贴近民生的服务,有助于实现多重目标。

对当事人而言,明确诉求表达渠道、获得及时帮助,能降低维权成本,增强对程序公正的信任;对法院工作而言,通过前端分流、现场疏导、秩序维护,可减少无序聚集与重复跑腿,提高诉讼服务效率;对社会治理而言,司法机关以公开、理性、可预期的方式回应群众关切,有利于形成“有诉求找渠道、讲规则守秩序”的法治氛围,促进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内化解。

对策:多地法院结合实际,推动司法警察职能在“规范执法”与“便民服务”之间形成闭环。

一是在涉众来访情形中,坚持依法依规引导表达,通过耐心劝导与现场协调,引导群众进入诉讼服务大厅等规范区域,由代表反映情况、法官接待解释,既保障群众表达权,也避免情绪对抗升级。

二是针对携幼出庭等特殊需求,探索临时看护等暖心机制,在法庭区域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服务空间,提供必要的照护与陪伴,减少当事人因照料压力影响庭审参与,同时也有利于维护法庭秩序与未成年人安全。

三是对材料遗失、流程不明等突发问题,强化“导诉、咨询、帮扶”一体化便民岗位建设,形成快速联络承办法官、及时核验信息、协助补办手续的工作链条,让群众遇事能问、求助能应。

四是把警务保障更深融入执行等一线环节,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任务进行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完善,为兑现胜诉权益筑牢安全防线。

前景:随着诉讼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司法警察工作正从“看得见的秩序维护”迈向“更可感的公共服务”,其核心在于用制度化方式稳定输出可预期的帮助,而非临时性、个案式的“好心”。

下一步,相关机制有望在三个方面进一步深化:其一,完善标准流程与培训体系,提升释法说理、群众沟通、应急处置等综合能力,让柔性执法更专业、更有边界;其二,推动便民服务与信息化手段衔接,通过清晰指引、预约分流、材料核验等方式减少群众来回奔波;其三,加强与妇联、民政、社区等社会力量协同,在未成年人保护、困难群体帮扶等领域形成联动,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的可及性与覆盖面。

司法警察用温情执法诠释了新时代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

从"情理交融"的柔性执法到"将心比心"的贴心服务,这些看似微小的改变,实则体现了人民司法事业的根本宗旨。

只有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在司法活动中感受到法治的温度,公平正义才能真正可感可触,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才能不断增强。

这既是司法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