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炒货店老板因善意转账被起诉

湖南沅江一个18岁的炒货店老板曹天乐,因为一笔“善意”转账,惹上了一场长达半年的维权官司。一次秋末的电话,让他把钱借出去给老顾客刘先生急用。曹天乐收到对方转账5万元后,就给对方换了现金。没想到,他很快接到了法院传票,刘先生拿着转账记录把他告上法庭,声称他欠自己5万元。第一次官司曹天乐败诉后,刘先生不甘心又以不当得利为由再次起诉。在这期间,曹天乐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跑了很多路,花了很多钱。店里的生意也因此受影响。他还自掏腰包三四万元在门口搭台唱戏解释情况,但这并没能挽回多少生意。最终,他拿到了终审撤诉裁定,还准备给全村人请一顿价值30万元的酒席,好把事情说清楚。为了这份清白,他打算让刘先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