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强化无人机安全监管 即日起实行实名登记备案制度

无人机航拍、巡检、测绘、物流等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使用频次持续上升。无人机要"飞得起来、用得起来",更要"管得住、管得好"。淄博市公安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登记备案和安全管理的通告,围绕登记备案、空域规则、飞行秩序、责任追究等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了依法治理与规范管理并重的态度。 低空活动增多带来新的安全与秩序挑战。无人机特点是机动性强、操作门槛低,如果缺乏规范管理,容易出现"无证飞""随意飞""闯禁飞区"等现象。这些行为不仅可能干扰民航、军航等航空活动,还可能对机场周边、重要基础设施和人员密集区域造成安全隐患。在城市环境中,无人机与建筑、道路、电力设施等的空间关系复杂,一旦失控或坠落,后果难以预料。 规模化应用与监管规则需要同步推进。一上,无人机消费级产品快速普及,个人用户数量增长明显;另一方面,低空空域涉及国防安全、公共安全和重要设施保护等多重因素。通告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强调所有者依法实名登记,目的是建立"主体可追溯、设备可识别、活动可核验"的治理基础,提升事前预防和事中处置能力。 清晰的规则有助于减少无意识违规,提升行业确定性。通告明确民用无人机实行实名登记,覆盖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等各类别,并提供便捷的线上登记渠道。同时,通告细化了空域管制要求:真高120米以上空域、机场周边、边境线一定范围、军事禁区、核设施和危险品仓储区域、供水供电交通枢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纪念地和文物周边等区域上方空域应划设为管制空域。这些具体条目让普通用户更容易理解和执行规则。 通告建立了"登记+空域查询+依法申请"的安全防线。飞行前应查询适飞或管制空域情况。在管制空域内,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飞行;确需飞行的,应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提出申请。在适飞空域内,微型无人机真高50米以下、轻型和小型无人机真高120米以下的飞行活动可无需申请。这种分级分类管理既方便了普通用户,也为敏感区域和高风险活动设置了必要门槛。 通告明确了违法成本与责任边界。未经实名登记飞行的,公安机关可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等行为,可责令停止飞行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没收无人机;违反空域管理规定情节较重的,可处拘留等治安处罚。提前告知责任条款有利于强化规则意识,推动形成"先登记、再飞行、按规避让"的行为习惯。 以法治化、精细化管理释放低空经济增长动能。各地正加快布局低空经济,无人机作为低空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包含着新业态的增长空间,也对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淄博的通告既坚守公共安全底线,也为行业合规运营和应用创新提供了稳定预期。随着登记备案更加普及、空域信息服务更加完善、执法与宣教更加常态化,低空活动有望从"数量增长"转向"质量提升",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拓展更多民生和产业应用。

民用无人机的管理是全球性课题,各国都在积极探索。淄博市公安局的通告说明了在维护公共安全与促进产业发展之间寻求平衡的努力。随着更多城市推出类似措施,我国无人机产业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道路。广大无人机使用者应当主动了解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登记备案工作,在法律框架内安全、合理地使用无人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低空空域环境,为低空经济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