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宁委员说,“门好进、事好办”大家都懂,“能退出”却容易被忽略。这就像一个闭环,“有进有出”才是完整的生命周期。破产制度就是守住这个终点,守护市场信心的开始。她说,四川的一家装备制造企业陷入债务危机,一度资不抵债。如果直接清算注销,技术、资质和人力就会散掉。好在破产法庭介入后没有一破了之,而是启动重整。引入战略投资人不仅补了资金的缺口,还带来了新技术和新订单。最终企业“破茧重生”,不仅清偿了债务,职工也保住了饭碗,变成了市场的抢手货。这个例子说明,破产不是死路一条,法治化的重整能挽救有价值的企业。当然,对于那些已经“僵尸化”的企业,直接清算也是市场出清的必要手段。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厂房、土地和设备这些资源都能重新进入市场流通。近三年来,四川全省法院审结了超过3000件破产案件。数据显示,这既帮了一批困境企业涅槃重生,也让不少僵化企业有序退出。好局面的形成离不开多方协同共治。法院提高了专业化水平,赢得了信任;政府跟法院联动协调机制常态化了,解决了安置、税费等各种难题。这种“府院联动”是四川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创新。刘宁还提到观念的转变很重要。以前大家谈破色变,觉得是耻辱或者绝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理性认识到“不破不立”,主动用破产制度寻求保护或重生。这反映出法治意识提升和信用体系完善了。 刘宁委员是四川省政协委员,也是成都理工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她在四川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她说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近年来“放管服”改革在准入环节取得了成效,但健康的市场经济还需要畅通的“出口”。 她举了四川的一家企业为例:如果简单清算注销就没了价值;而通过重整引入投资人注入资金和技术后,企业反而变成了香饽饽。这说明破产能挽救有运营价值的企业。对于没有重整价值的“僵尸企业”,清算可以释放生产要素。数据显示近三年四川审结了超过3000件破产案件。 这些成绩得益于多方合力:法院提高了审判水平;政府跟法院建立联动机制解决复杂问题。这种“府院联动”是实践创新;同时观念也在变:人们从害怕破产到理性看待它的价值。 破产制度依法实施给诚信的失败者东山再起的机会,稳定了市场预期。这次四川的实践表明要发挥破产的拯救与出清功能,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和配套机制。 只有让法治成为最硬核的支撑,才能构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