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发生在东阳吴宁街道的一个真实故事,一个57岁的男子张某在1月11日的雨夜,由于贪心偷了一盆价值120元的常青藤,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反而搭上了100元赔偿金和5天拘留。 那天晚上7点半,东阳城区下着大暴雨,把街道给淋湿了。张某骑着紫色电动车经过爱国路时,注意到张阿姨家门口的常青藤状态不佳,藤蔓都打蔫了,盆土也发干了。他心里一动,想把这个盆栽给搬回家,给它浇水救活。于是他停好车,只用了30秒的时间就把盆栽给偷走了。他抱着花盆骑上车准备离开时,因为路面太滑和车筐太小加上盆壁太薄,没走几分钟这个花盆就在他的脚踏板上碎成了好几块。 张某看到常青藤的根裸露在泥水里,只能原路返回,把碎盆扔进垃圾桶后空手回家。第二天早晨张阿姨发现盆栽不见了,立即报警。吴宁派出所调取了门口的监控录像,画面显示一名戴着口罩、打着雨伞、骑着紫色电动车的男子在7点35分左右出现并把盆栽偷走。 警方通过公共视频倒追了4个路口和2处天桥的影像,最终锁定张某在白云街道的出租屋内。1月13日中午12点,警方破门而入抓住了张某。尽管他主动赔偿了张阿姨100元钱并写下悔过书,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行为一旦成立就会被行政拘留。 这次事件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公共视频无死角,即使戴上口罩、打着雨伞、骑着电动车也无法掩盖行踪;退赔并不等于免责;再小的盗窃也可能留下案底。张阿姨虽然收下了100元赔偿金,但她感慨道:“这盆常青藤对我意义不大,但教训比它值钱得多。” 雨夜偷花的故事结束了,留下的却是5日拘留档案和终生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