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强化家庭教育指导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成为司法新常态

问题:家庭教育失范与监护侵害仍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突出痛点。

典型案例中,未成年人小雨幼年丧父,母亲与继父以“教育”为名实施暴力控制,导致其出现抑郁症状。

类似情形在现实中并不鲜见:个别监护人将体罚、辱骂、限制人身自由等包装为“管教”,不仅伤害身心健康,也破坏未成年人对家庭与社会的基本信任。

最高法此次集中发布案例,直指“拒绝暴力是家庭教育底线”,强调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必须坚决“零容忍”。

原因:一是法律意识淡薄与错误教养观念叠加。

部分监护人对家庭教育与监护职责的法定边界认识不足,将“家务事”“管孩子”视为外界不应介入的私域,忽视未成年人作为独立权利主体的保护需求。

二是家庭结构变化带来的责任漂移。

离婚、再婚、重组家庭等情形下,一些父母或继父母出现责任弱化、沟通失序,甚至以情绪宣泄替代教育引导。

最高法发布的离婚纠纷、探望纠纷相关案例明确,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不因婚姻状态或家庭结构变化而减轻或转移。

三是支持体系不完善导致风险累积。

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干预、社会工作等资源在部分地区供给不足,家校社协同不够紧密,使得问题从“苗头”发展为“伤害”。

影响:监护侵害的直接后果,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损与学习生活受扰,严重者可能出现抑郁、焦虑、自伤等风险;同时也会诱发持续的家庭矛盾与社会治理成本上升。

更重要的是,这类行为突破法律和伦理底线,挑战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

典型案例所体现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不仅是审判理念,更应通过可执行、可监督的制度安排落到实处。

数据显示,2024年各地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7万份,并依法撤销598名失职父母的监护资格,表明司法机关正通过更为主动的方式推动监护责任回归与家庭教育规范化。

对策:其一,及时止暴、快速保护,筑牢安全屏障。

在小雨案中,当地法院迅速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实施家庭暴力,并推动相关部门落实执行监督;经调解,施暴方搬离住所,降低再次侵害风险。

对未成年人案件而言,保护令的及时性与可执行性尤为关键,需要与公安处置、社区网格、学校报告等形成闭环,确保“纸面裁定”转化为“现实安全”。

其二,以指导令推动“矫正式履责”。

法院联合公安、检方共同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监护人接受为期六个月的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体现从单纯惩戒向“保护+修复+教育”并重的治理思路。

通过明确责任清单、设置指导周期、引入专业力量与评估机制,有助于纠正不当教养方式,促成家庭功能恢复。

其三,依法追责与资格调整并举,形成制度震慑。

对屡教不改、侵害严重或长期失职的监护人,依法撤销监护资格、落实临时监护和安置救助,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兜底安排,也向社会传递“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都要担责”的法治导向。

前景: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入实施,家庭教育指导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工具的适用将更趋规范化、常态化。

可以预期,未来司法机关将进一步强化与教育、民政、妇联、共青团、心理健康机构等协同,推动前端预防与风险识别,完善对监护人履责的跟踪评估和督促机制。

同时,社会层面也需要加快构建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普法宣传、家长学校、热线咨询、心理支持等方式,降低家庭教育失当的发生概率,让依法带娃成为更广泛的社会共识与行为习惯。

从个案干预到制度建构,司法机关正以刚性约束重塑家庭教育责任边界。

当法律为“依法带娃”划出清晰红线,如何在惩戒与教化间寻求平衡,将成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深化完善的新命题。

这既是对传统教育观念的现代矫正,更是文明社会对下一代成长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