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办案流程给捋顺了

人民检察院、赞皇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张付有、李敏、韩胜朝这几个人在一场联席会上聚在了一起,主要是为了把醉驾的办案流程给捋顺了。 原来赞皇这边公检法三个部门碰了个头,把酒驾这块儿容易出的毛病都摆到桌面上来商量。当时主持会议的是县院副检察长张付有,第一检察部的主任李敏也在场,还有交警大队的干警们和法院的同志们都在现场。 张付有一开口就直奔主题,用真事儿来指出交警大队办酒驾案的时候到底哪里出了岔子。比如现场的笔录里少写了关键的东西,抽血封装送检的时间太含糊,问讯的记录也是一个模子套出来的,一点个人情况都看不出来,执法记录仪有时候还没开就已经开始干活了,重要的画面全都没了。接着他就拿着《刑事诉讼法》还有人民检察院的那些规定,给办案人员画了一条取证的红线。 他讲得很清楚,现场勘查得先拍照后抽血,照片得拍全车体位置、酒精测试仪的读数还有当事人站在哪儿。血液袋子一旦拆封了,卷宗上必须得写明为啥要拆。问讯笔录要把有没有自首写进去,还得附上录像录音。执法记录仪从一接手嫌疑人开始就得一直录下去,不能黑屏也不能跳片段。 大家聊得最热闹的是两个问题。一个是血液送检能不能再快点儿?现在是规定两小时内送到医院,有干警说大城市堵车或者医院排队太久老超时,就想改成一个半小时送检,让交警跟医院签个绿色通道协议。另一个是怎么才算自首?法院说必须得是知道别人报警了还在现场等着的才行;交警这边补充说有犯人刚开始以不舒服为借口不配合检查,后来主动回来认罪的也算自首。 最后大家商量好了一个办法:卷宗里得附个到案经过让经办人签字按手印。现场互动也很活跃,交警们把平时碰上的难题都问了出来。比如当事人不肯签字咋办?呼气检测跟血液检测结果差得多咋排除怀疑?酒精含量正好卡在80 mg/100ml这一档是不是都得起诉? 张付有挨个解答:“不签字的就在笔录里写原因让见证人签个字;呼气跟血液差5mg以上的就得查心肺功能和吃饭时间;那些初犯偶尔犯错危害也不大认罪认罚的人可以考虑不诉。”交警大队队长韩胜朝当时就表了态:“回去以后各中队赶紧列问题清单,法制部门建整改台账,一周之内回头看整改情况。” 这次会议定下了三点共识:统一证据标准就是不管公安还是检察院法院都看证据链和程序顺不顺;畅通信息共享就是交警每月给检察院发电子卷宗让检察院提前介入指导;形成打击合力就是对那些事实清楚证据足的案子法院先审快判。公检法三家都说这事儿意义重大,不光解决了基层办案的老毛病,还给社会安全铺了个法治屏障。以后三家还得接着好好配合把今天的话说成明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