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医药产业正处于从仿制药为主向创新驱动转变的关键阶段。如何在优化监管的同时,既守住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底线,又更激发创新活力,成为各地监管部门需要回答的问题。山东省此次改革,正是围绕此问题展开的探索。
监管改革的价值,不仅在于办事更便捷、流程更清晰,更在于尊重创新规律、守牢公共安全底线。以“创新伙伴”理念推动服务前移,以数字化重塑审评审批,以系统协同打通转化链条,既回应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也反映了对人民健康的长期投入。改革走深走实,关键在于把制度安排转化为可感可及的效率与质量,让更多安全有效的创新成果更快惠及患者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