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终于动手把《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给改了!

大家说说看,山东终于动手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给改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3月31日这天通过了新修订的《办法》,它马上就要在4月1日开始生效了。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忠明给大伙儿解释了一番。张忠明提到,去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刚修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这次山东也算紧跟脚步进行修订。尽管山东基层自治工作近几年搞得不错,但随着社会发展快了,基层居委会也开始面临人手不够、纠纷多、效率低等难题。之前那本实施办法还是1993年定的,都三十多年没动过了,不少条款早就跟新的法律对不上号了。 新《办法》一共7章43条。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嫣姝说了,它首先明确居委会是干啥的,还有各级政府得给居委会指导、支持和帮助。在具体职责上,《办法》把居委会干的活列得清清楚楚:宣传政策、引导大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关爱困难群众、调解纠纷、协助治安、统筹社会力量搞治理,还有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这些事儿。刘嫣姝还特别强调了这9个方面的工作是必须得管的,居委会和成员也得负起相应的责任。 居委会选举是实行居民自治的大关节。《办法》把怎么选、选谁、怎么换这一套程序都给写明白了:规定了产生方式和任期、选举的组织实施;定死了选举委员会的职责、人数、产生办法;还列清了参加选举的人范围、候选人资格条件;对罢免、辞职、职务终止和补选的程序也都做了规范。 针对过去选举里出现的糊涂账,《办法》这次专门细化了委托投票和居委会成员当选票的计算规则。为了让居委会更有能力管事儿、更好地接受居民监督,《办法》还立了四个规矩:第一是把居务公开这件事彻底抓好,谁不及时公开谁就要挨罚;第二是规范监督委员会的人怎么选、有什么回避要求;第三是搞民主评议制度;第四是做好任期和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 凡是涉及居民利益的大事项,比如定自治章程、改公约、管捐赠资金物资、搞社区服务项目或者改造公共空间等等,都必须先让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省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马常春也表态说:“接下来社会工作部门要全力把《办法》落到实处。”大众新闻的记者刘一颖和实习生姜瑛瑛记录了这些情况。 刘一颖是这么写的:山东这次修法可是给居委会吃了颗定心丸。以后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要让居委会帮忙干活或者委托办事的时候,必须给足经费和条件保障。刘嫣姝还详细解释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水电气暖都得按居民价格算。张忠明提到这次修法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马常春则表示要全面推进落实任务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记者刘一颖最后总结道:“这次《办法》的修订让我们看到了基层治理的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