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成都把房票购房补助的标准最高提高到了20%!给大家说个重点,成都市给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购房补助的申领工作定了个规矩,出了详细的操作指引。这下被征收人的权益可就更有保障了。这个《指引》主要明确了房票购房补助的定义、补助标准、使用规则和工作保障等内容。常斐给大家介绍一下,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并实行货币补偿的人可以选择用房票购房。这样一来,他们就能领到一张资格凭证了,凭这个凭证在限定期限内买到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房屋就能拿到一次性补助。这个资格凭证呢,它只是用来申领补助的条件,可不是用来直接支付购房款的。 杨升涛这次可是爆料了几个关键数字,咱们来看看具体标准。针对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和成华区这几个地方被征收的住宅房屋,政府划分了不同级别的补助标准。如果在6个月内完成新建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话:你要是在原区买房,给你15%的评估价值补助;去其他“5+1”区域买房就按10%;要是去成都范围内剩下的区(市)县买房就能拿到20%的评估价值补助。顺便提一句,如果实际网签备案价格低于按标准计算出来的钱,那就按实际的算。 赵子君这边也有一个好消息告诉大家,“5+1”区域外的其他地方也可以参照执行这个标准,也能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补助标准。 这一套流程下来可真是相当严格呢。首先得签订补偿协议后再签补充协议确定使用规则;然后才能给你出具资格凭证,这个凭证必须通过系统统一管理才有效呢。 时间上要求也很严格哦!你得在领取资格凭证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购房才能申领补助哦。 为了方便大家操作,《指引》对每一个环节都做了详细规定:申领与发放环节要求资料齐全核实后15日内发放款项;纸质凭证转让和遗失补发都得走系统程序;持票人要信守承诺不随意变更或注销备案。 最后提醒一下各位朋友:《指引》规定原则上是不能撤销已备案合同的呢。 审核人常斐强调责任编辑黄一可要仔细审核哦。 编辑赵子君也帮着整理好这个新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