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8日下午,有位叫小汪的男子被女友小喨告上法庭,要求解除他们的同居关系。他向女方讨要9.9万元彩礼的事情也随之曝光。小汪是在2024年秋天通过相亲认识小喨的,两人谈得很投缘,没多久就住在了一起。小汪在家乡打工多年,因为想早点成家,他就常去参加相亲会。两个人在相处中产生了矛盾,关系急转直下。女方身体状况不太好,收入也不高,所以自认识以来,几乎都是小汪在出钱。他每个月都会把工资交给她,多的时候多交,少的时候少交。后来女方做了一次手术,费用也是小汪出的。2024年11月他母亲还给他现金9.9万元作为彩礼。但双方在领证这件事上意见不合,矛盾越来越大。小汪说这些费用加起来已经不少钱了,和好无望后他想把这些钱要回来,但一直没有结果。他甚至报警了,可警方认为这是家庭纠纷不属于诈骗案件。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的黄越岭律师表示这种情况一般法院不会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诉求,但如果涉及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就可以受理。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的黄越岭律师指出在法律实践中,如果未领取结婚证的男女直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通常法院不会受理;但若涉及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等具体纠纷,起诉不仅会受理还具有明确的法律意义。小汪给记者看了一些转账记录和宴请照片来证明他花了不少钱。“认识15天就买了金饰”,小汪还提到“认识15天就买了金饰”。小汪还提到他们的关系在争吵中无法维持下去。“这个案子的情况是这样的”,小汪是在渭北某工厂打工多年的外地人。女方则表示在双方持续争吵的情况下已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才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小汪强调自己已经没有办法联系上女方了,“怎么叫都叫不来”。这个案子发生在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