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社旗县的某个村里因为排水沟出了乱子,搞得种地成了大麻烦。土地承包户赵某那时候正好遇到这事,他从1998年就承包了5.27亩地,合同签到了2028年。那条长40多米的排水沟是村里的公共设施,原本用来排水和跑机器车,谁承想第七村民小组的王某把沟北段给填平了,改成了种莲菜的池塘,把出水口也堵上了。这下可好了,赵某的地没法排水,农机车也进不去,地都塌了不少,庄稼也受灾了。赵某找王某谈了好几次都没下文,最后只能去社旗县人民法院打官司。法院觉得王某这样做违法了,就判他限期把沟给修好。可这王某就是不履行判决,赵某又跑去社旗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常乐给王某送了好几次法律文书,还去村里协调了好几次,可王某还是拖拖拉拉不办事。没办法,社旗法院决定要给王某来点硬气的。 执行那天大家都到了现场准备干活,谁知道王某和他家里人突然冲出来拦着不让干。他们说这块地是自家开荒得来的“荒地”,还想跟干警对着干。执行干警当场就给他们上了一堂普法课,把道理讲得明明白白:这条沟明明是村里的集体财产;承包地不光包括那几块田,还包括走车排水的权利;要是想开荒也得走正规路子,不能随便占了别人的地。讲了半天法以后王某一家人终于想通了,不再胡搅蛮缠了。 就这样过了几个小时,大家一起把池塘填回去了、把水路通好了、把田埂也修平了。“这下排水没问题了,机器也能进地了!”看到恢复了的沟赵某激动得不行,连声感谢法院帮他解了围。其实这就是一把司法的利剑护着老百姓的农耕生活。 对于社旗法院来说这次行动不仅仅是把沟修好了这么简单,它更是疏通了一条保护农民权益的法治之路。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候,像这样的例子都很有参考价值——只有让法治变得更加清明透亮,田野才能永远生机勃勃地常青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