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案件数量下降 新型毒品问题日益突出 最高法提醒青少年成为高危人群

问题:禁毒斗争持续推进、毒品案件总量明显下降的同时——新型毒品问题加快显现——成为当前毒品治理中的突出矛盾;最高法发布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23732件,延续2015年以来下降态势:较2015年高峰期13.9万件下降82.93%,较2024年下降33.82%,整体规模已回落至较早时期水平。此外,以医疗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新精神活性物质为代表的案件占比上升,新型毒品在部分省份甚至成为主导类型,毒品滥用结构正在发生明显变化。 原因:其一,传统毒品在高压打击与综合治理下受到遏制,违法犯罪链条转而寻找“替代物”,将目标转向麻精药品及新精神活性物质,并借助“合法外衣”掩饰非法流通,增加监管和识别难度。其二,政策列管与执法打击对市场产生“挤压效应”,短期内可能带来案件集中出现。通报显示,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新型毒品案件增长较快;随着曲马多复方制剂、依托咪酯等被相继列管,涉及的案件阶段性明显增加,随后在持续打击与管制下有所回落,但总体仍呈波动上升态势。其三,麻精药品管理链条仍存在被不法分子利用的风险点,既包括境外走私入境,也包括境内加工制作,还涉及医疗机构、药店、制药企业等环节的非法流出。个别从业人员为牟利利用职业便利非法提供、贩卖,个别患者或戒毒维持治疗人员利用监管漏洞获取后转卖,反映出全链条监管仍需继续补强。其四,犯罪手段加速向网络化、智能化演变,“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式方式更为常见,甚至出现虚拟币交易、“埋包”交付等手法,造成人毒分离、人钱分离,侦查取证和审判认定面临新的技术挑战。 影响:新型毒品伪装性强、传播更隐蔽,对公共安全和青少年健康带来更直接冲击。一些新型毒品突破晶体、粉末、片剂等传统形态,常被包装成食品、饮品乃至电子烟等日常物品售卖,降低了警惕门槛,容易诱导尝试。更需关注的是,滥用群体呈低龄化趋势、犯罪主体呈年轻化特点。青少年辨识能力和风险意识相对不足,叠加好奇、从众、追求刺激等心理因素,容易被误导,甚至被裹挟参与贩运、介绍交易等环节,既损害身心健康,也可能造成学业中断、家庭受创,并抬高社会治理成本。区域层面,新型毒品案件在部分地区占比较高,说明一些地方在重点物质管控、重点场所治理、重点人群教育上压力更大,需要更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对策:坚持依法严惩与综合治理并重,在全链条、全环节上形成闭环。一是依法从严惩处新型毒品犯罪,强化对列管物质及其类似物、衍生物的司法认定与证据规则适用,提升对网络化、非接触式犯罪的取证能力和审判支撑,压缩犯罪空间。二是把源头治理和行业监管摆在更突出位置,围绕麻精药品的生产、流通、处方、销售、使用等环节完善追溯与审计机制,压实医疗机构、药店、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信息共享、异常处方预警、重点品种盘点核查常态化,堵住“合法渠道非法流出”的漏洞。三是聚焦青少年保护,提升学校、家庭、社区协同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实效,尤其针对“伪装成零食饮料、电子烟”的新型毒品,加强识别提示与法律后果教育,筑牢“不尝第一口”的防线。四是适应犯罪技术变化,推动公安、检察、法院与网信、邮政、金融等部门协同治理,对涉毒网络账号、寄递渠道、异常交易资金链实施精准打击与穿透式监管,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防控体系。五是面向国际与周边走私风险,加强跨境执法合作与口岸查缉,针对境内外管制差异带来的风险点开展更精准的风险评估与应对。 前景:从案件总量持续下降看,我国禁毒工作与司法惩治成效明显,治理体系和综合施策能力不断增强。但新型毒品迭代快、伪装强、链条跨域跨行业的特点决定了“形势向好”并不等于“风险消退”。未来一段时期,新型毒品仍可能在品种替换、渠道转移、技术加密等持续变形,对基层治理、行业监管与司法办案提出更高要求。只有在依法严惩的基础上,把防范关口前移到源头,把监管触角延伸到行业末梢,把教育保护聚焦到青少年群体,并以数字化手段提升发现和处置效率,才能巩固来之不易的向好态势,推动毒品治理从“压降数量”向“降低危害、阻断供需”进一步推进。

禁毒工作取得的成效值得肯定,但新型毒品带来的挑战也提醒我们:毒品治理是一项长期任务。在全球化背景下,需要以更开放的视野完善国际禁毒合作,以更有效的手段应对犯罪新形态,以更系统的思维筑牢全民禁毒防线。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才能持续巩固成果——最大限度减少毒品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