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喊打”的法治氛围和行动自觉才能消除隐患

江苏句容有个叫王某的人因为家里吵架情绪失控,直接把一个15斤重的包裹从20层阳台扔了下去。这东西砸了一楼花盆,所幸没人受伤。这次事情也挺危险的,句容市人民法院把王某给判刑了,想给社会一个警醒。高空抛物现在是个大问题,大家都知道这事儿很危险。奚俊杰法官说,从50米高空掉下来的硬东西冲击力太大,就跟炸弹差不多。要是打到行人,后果简直不敢想。 江苏这边审理的这个案子让我们看到,高空抛物不仅仅是不文明,更可能会伤人甚至要命。法院最后判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还罚了一千块钱。这判决既让大家知道了高空抛物会有什么下场,又给了真心悔改的人一条改过自新的路。 以前高空抛物主要靠赔钱或者行政处罚处理,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出来后就不一样了。这次判决告诉大家,高空抛物不再是“赔钱了事”那么简单的私事,而是可能变成刑事犯罪记录的严重问题。法官的话很有道理,“高空抛物罪”入刑就是要让大家对此类行为慎之又慎。 从更深层看这个案子也反映出城市管理上的问题。情绪管理不好是直接导致这次事情的原因。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大家得学会好好管理自己的情绪,别动不动就乱扔东西。家里、社区、社会都得一起想办法引导大家理性发泄情绪。 除了加强心理引导,还要规范高层建筑的安全设计,安装智能监控系统,多搞普法宣传教育。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减少这种事情发生。公共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这起案子就是人民法院用法律武器护卫“头顶安全”的一个例子。它严正告诉大家:谁要是不顾他人安全随意扔东西都会受到法律制裁。每一个公民都要把守法当成底线,时刻注意安全。只有全社会都形成“人人喊打”的法治氛围和行动自觉才能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