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群体租房困境待解 人大代表建议构建友好型租赁体系 多措并举破解"租房难"

问题——城市更新推进过程中,部分片区居民集中腾挪过渡,基层协助老年人租房时频频遇到“卡点”。一些房东担心老年人健康风险、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合同终止、腾退争议等问题,对老年租客更为谨慎;部分中介机构对60岁以上群体设置隐性门槛,个别平台甚至将高龄租客自动归为“高风险”,出现“到龄不租”。同时,市场上低楼层、无障碍、紧急呼叫等适老房源偏少,老年人即便租到房,也常面临出入不便、居家安全隐患和生活照料衔接不足等问题。 原因——一是风险认知与责任边界不清。租赁关系中对突发疾病、意外死亡等极端情况的处置流程、费用承担及后续腾退衔接缺少明确指引,房东往往出于“规避不确定性”选择拒租。二是信息不对称与撮合机制偏差。部分中介、平台在风控模型和业务规则上倾向“简单管理”,用年龄替代更细致的信用、支付能力和照护条件评估,导致“一刀切”。三是适老化供给不足、改造激励不够。既有住房适老化改造成本较高,且涉及房屋结构、物业协调、权责划分等;租客自费改造也难获得房东支持,现有补贴政策对租赁群体的覆盖和可及性仍不足。四是社区支持体系较为碎片化。老年租房涉及找房、验房、合同审核、纠纷调解、照护衔接等多个环节,目前多由基层临时兜底,缺少稳定的专业服务载体。 影响——租房受阻不仅增加老年人居住不稳定的风险,也会在城市更新和人口流动中推高治理成本。对个人而言,可能被迫选择离医疗资源更远、楼层不合适或安全条件较差的房屋,增加跌倒、火灾等居家风险;对家庭而言,照护压力和经济负担上升;对市场而言,“年龄门槛”会增加交易摩擦,削弱租赁市场的包容性与公平性;对基层治理而言,极端事件处置与后续纠纷更容易演变为多方矛盾,抬升社区协调成本。老年租房问题已不只是单一民生诉求,而是应对深度老龄化必须面对的制度性课题。 对策——市人大代表陆益在调研基础上提出,应从制度保障、市场激励、社会协同多上入手,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租赁住房体系。 一是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减轻房东顾虑。可探索建立房东救济制度,打通房东、老年租客与养老机构、护理机构、临终关怀等资源的衔接通道。对不适宜独居租住、或租住期间身体状况明显变化的老人,由基层政府和社区提供转介与搬迁支持,形成可执行的应急预案,降低房东和社区在突发事件中的不确定风险。 二是引入保险工具,提高市场参与意愿。探索推出房屋租赁助老保险,通过政府补贴、鼓励房东购买等方式,对面向老年人出租房屋可能出现的意外风险予以兜底,以风险社会化分摊替代简单拒租。 三是建立适老房源储备与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可获得性。在公租房等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与筹集过程中,可预留一定比例用于适老租赁住房,形成稳定的“适老房源池”。依托居委会或公益组织设立“老年租房服务中心”,提供房源筛选、合同审核、入住评估、纠纷调解等一站式服务,提升签约与居住安全。 四是推动企业平台优化产品与信息供给。引导大型租赁企业开设老年租房信息平台或“适老房源”专区,归集低楼层、近医院、配套完善等房源,增加“无障碍设施”“紧急呼叫”等筛选标签,减少信息壁垒和无效看房成本,推动形成更清晰、可比较的适老租赁产品体系。 五是以城市更新带动适老化改造扩面提质。利用旧改契机盘活存量资源,推广老旧小区“基础适老化改造包”,并嵌入助餐、家庭医生等服务,探索“租护一体”的居住支持模式。对实施适老化改造的企业和房东,可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降低门槛;鼓励长租公寓试点“灵活租期+服务包”,为老年租客提供家政、健康监测等服务,提升供给质量。 前景——业内人士认为,面向老年群体的租赁服务,关键在于“规则更清晰、风险可管理、供给可持续、服务有支撑”。随着老龄化加深以及“租住”成为更多家庭的阶段性选择,租赁住房将不再只是居住空间,更需要兼顾安全、便利与照护衔接。若能在制度层面明确责任边界,在市场层面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在公共服务层面补齐适老化短板,有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治理经验,为新型城镇化与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支撑。

老龄化社会对居住公平的考验,也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破解老年租房难题,需要政策与机制的协同,也需要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更离不开全社会对年龄友好的共同认同。当老年人能够不因年龄被拒之门外,拥有更安全、更体面的居住选择,我们才算真正为深度老龄化做好准备。这既是现实的民生课题,也是面向未来的责任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