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江西省贵溪市的莫某因为想吃野味,在树林里用弹弓打鸟,一共抓到了12只麻雀和其他鸟类。这些鸟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三有”动物。结果法院判他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还让他赔偿6300元损失,并且在新闻上公开道歉。 202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几个典型案例,特意提醒大家别再有认识误区。像画眉这种以前常见的观赏鸟,现在也被列为国家保护动物,随便买卖都可能犯法。 有人觉得“三有”动物随便抓没关系,法律上可不一样。如果用错工具或者在禁猎区捕猎,破坏资源情节严重的话,就构成了非法狩猎罪。就算主观上不知道是保护动物,只要行为是故意的,也要承担责任。这是因为法律上的“知道”不光是真知道,还有一种是“应该知道”。 对于如何减少这种违法行为,律师建议要做好分区域监测。还要推动基层普法,让大家都明白该怎么做。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宠物友好与法治研究中心的刘明明教授也说,要增强大家对常见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 大家千万别拿“不知情”当挡箭牌。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环境能源与资源法律研究中心的李波主任指出,生活中的“知道”和法律上的“知道”不一样。如果是故意售卖或食用非法捕猎的保护动物,“不知情”就不能免责。 麻雀和其他几种常见鸟类都在保护名录里,受法律严格保护。大家要是有捕杀或售卖的想法,那就是违法犯罪。2024年的案子里就有个大爷架网抓鸟被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