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刑侦民警袁博琪执行任务遭嫌疑人持刀袭击不幸牺牲 警方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1月23日,广东省揭阳市为因公牺牲民警袁博琪举行遗体告别仪式。这位年仅31岁的刑侦战线骨干,在执行任务中遭遇突发暴力袭击,最终献出了宝贵生命,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的初心使命。 袁博琪生于1994年9月,籍贯揭阳市揭东区。201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8年11月正式参加公安工作。从参警之初,他就将自己的职业生涯与公安事业紧密相连,先后在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禁毒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等重要岗位工作,最终成长为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司警衔。 在基层公安一线的七年时光中,袁博琪以扎实的业务能力和过硬的专业素质赢得了同事和群众的广泛认可。他始终保持谦虚好学的态度,在重特大案件侦破工作中迅速成长为业务骨干。其间,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受到嘉奖2次,连续3次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2023年,他被揭阳市公安局评为"全市最佳办案能手",此荣誉充分表明了他在刑侦工作中的突出成就。 在打击违法犯罪的第一线,袁博琪展现了人民警察的责任担当。他常年奋战在重特大案件侦破工作现场,先后参与2宗涉黑专案和5宗涉恶专案的侦办工作,参与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他还主动请缨参与分局"破小案"工作专班,担任小组组长,在严厉打击"盗抢骗"犯罪、帮助群众追赃挽损中倾注了大量心血。一次次深夜蹲守、一串串缜密侦查,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为榕城的平安建设献出了智慧、汗水和鲜血。 1月19日晚,袁博琪在执行任务时突遭嫌疑人持刀袭击,身负重伤。面对突如其来的暴力,这位年轻的民警没有退缩,而是坚守职责。经过医护人员的全力救治,但由于伤情过重,1月21日15时15分,袁博琪不幸牺牲。他用生命的最后时刻,诠释了什么是忠诚、什么是担当、什么是对公安事业的无悔选择。 袁博琪的牺牲再次提醒我们,人民警察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过程中有巨大的风险。每一位坚守在公安工作岗位上的民警,都在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他们的工作往往充满了未知的危险,但他们依然义无反顾地投身其中,这种精神值得全社会的尊敬和铭记。

袁博琪的牺牲是广东警队的重大损失。他用短暂而光辉的从警生涯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承诺;在缅怀英雄的同时,如何更好地保障执法者安全、维护法律尊严,值得全社会思考。他的事业将由战友们继续完成,他的名字将永远铭刻在南粤大地的平安丰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