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多地法院陆续披露的遗嘱继承纠纷裁判文书来看,很多视频遗嘱都因为形式不合法而被判定无效。最近多地法院给出的结果显示,上海徐老太的视频遗嘱也没被承认,主要是因为她说话时受到了他人的引导,还有身份信息没写全。同样的情况在辛老伯那里也发生了,他在录像里把现金遗产只分给了两个儿子,还把女儿给排除在外,但他录的时候忘了记下自己和见证人的姓名、身份还有日期。 这几个例子告诉我们,哪怕当事人心里想的清清楚楚,要是形式上差了一环,最后遗愿也很难达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想要生效必须满足四个条件:首先,立遗嘱的人得自己亲口把话说出来,不能让别人替你念或者瞎指挥;其次,得有两个以上跟这事没利害关系的人在旁边看着;第三,录的时候得把姓名、身份还有年月日说得清清楚楚;第四,视频不能被剪接或拼接。 前面说到的辛老伯和上海的徐老太,他们的遗嘱无效主要是因为见证人不行、身份没写全、或者说话不是自己主动说的。这说明不少老百姓对法律规定的细节不是很了解。遗嘱要是无效了,不光遗产分不了当事人想要的那个样子,还容易把家里的关系搞僵。 法律之所以这么严格要求遗嘱形式,就是为了防止有人弄虚作假或者被逼着写。司法实践中法院都得好好看看这东西合不合格。为了帮大家弄清楚这些事,专家建议有三个办法:一是基层多讲讲法;二是大家在立遗嘱时最好找律师或者去公证处咨询一下;三是家里人提前把话说开了。 现在有些法院已经和司法部门联手制作了一些订立指南,用通俗的语言给大家讲讲该怎么弄。以后随着技术越来越普及,用这种形式立遗嘱的人肯定会更多。司法机构以后可能会出更多典型案例来指导大家怎么弄好这个形式。法律服务机构也可能会推出一些标准化的流程模板,帮大家把见证人挑好、把模板录好。 长远来看,要是大家都按规矩来立遗嘱,不光能让个人的心愿成真,还能让家里更和谐、社会的法治意识也能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