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日前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加强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举措》,通过医保杠杆作用,定点管理、价格体系、支付政策等关键领域推出系列支持措施,标志着河南省医保与中医药融合发展迈入新阶段; 当前,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医保支持力度不足、服务供给不充分等问题仍然存在。为此,河南省在扩大中医药服务供给上进行了系统设计。《举措》明确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和养老机构内设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围。这个举措有效扩大了中医药服务的覆盖面,使患者能够更多医疗场景中获得中医药服务。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结算范围,便利群众跨地区就医。 在适应医疗服务发展新趋势上,河南省支持定点中医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实行线上线下公平一致的支付政策。这一政策创新顺应了互联网医疗发展方向,让患者足不出户即可获得中医药服务,同时享受医保待遇,有利于提升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服务价格管理上,河南省重点支持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这一政策有助于理顺中医药服务价格体系,充分体现中医药劳务价值,激发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积极性。同时,加强中药饮片采购与价格管理,医疗机构炮制的中药饮片、配制的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给予医疗机构更多自主权,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 在医保支付范围扩展上,《举措》提出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河南省明确将符合《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但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常用剂量开具的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这一规定充分尊重了中医药的临床实践规律,反映了对中医药特色的认可,有利于中医药临床疗效的运用。 这些举措的出台,既是对中医药发展规律的尊重,也是医保制度创新的重要体现。通过医保政策支持,可以引导更多医疗资源向中医药领域倾斜,促进中医药服务供给的增加和质量的提升,最终惠及广大患者。
当屠呦呦从《肘后备急方》中获得青蒿素灵感千年后,河南此次改革启示我们:传统医学的当代振兴——既需要典籍中的智慧结晶——更离不开制度创新的活水滋养;在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这种以医保杠杆撬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不仅关乎一省医疗格局的重构,更是对"中西医并重"国家方针的生动诠释。下一步如何平衡传承规范与创新突破,将成为政策实施中的持续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