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遗产继承律师金佳

上海的遗产继承律师金佳最近说了一句扎心的话:如果继承权存在问题,那可能连一分钱都拿不到。她举了个实际例子:一个人本以为自己是唯一继承人,结果被别人拿了假遗嘱出来糊弄,差点什么都没了。 上海市的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和九三学社社法委里,有个叫周强的律师讲了个事儿:有个叫王先生的独生子父亲过世后留下房产,母亲早就不在了。他觉得自己肯定是唯一继承人。可谁知父亲的再婚妻子拿出了一份“遗嘱”,说这套房子全留给她。王先生怀疑这遗嘱有假,鉴定结果出来一看,签字确实是伪造的。法院最后认定这个遗嘱没用,那个李女士不仅没拿到房子,还因为伪造遗嘱被认定情节严重,连继承的权利都没了。 这说明啊,继承本来是家里的好事儿,结果因为法律问题搞得一团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规定了不少能让继承权失效的情况。 第一类是继承资格有问题。像故意杀人、为了争遗产杀别人、遗弃或者虐待老人、伪造遗嘱、胁迫老人立遗嘱这些行为,都能让继承人直接丧失权利。 第二类是遗嘱本身有问题。比如遗嘱人是精神病人或者是被人逼着写的;遗嘱是伪造的或者被篡改了;没给没生活能力的人留份财产;或者形式不对(比如没签名没日期),这也都能导致遗嘱没用。 第三类是继承人自己的行为不地道。比如在分财产前偷偷转移变卖遗产,或者自己独吞了财产,这种情况就得把钱还回去,甚至赔钱。 为了避免这些麻烦,金律师给大家提了几点建议: 给准备立遗嘱的人:早点规划,找专业人士帮忙把遗嘱弄正规;留好证据证明你当时头脑清醒;把财产的事儿说清楚别含糊。 给想要继承的人:先检查自己有没有干过那些违法的事儿;拿到遗嘱后仔细看一眼是不是真的;有争议先跟家里人商量商量,不行再去打官司。 金律师是个厉害角色,她执业快20年了,官司胜率很高。她是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的副主委,还是社法委的委员。她现在在上海的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上班,还管着遗产继承这一块。 2018年的时候,她被评为宝山区优秀青年律师。她还做过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和女律师联谊会的成员。她在长寿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泥城镇妇联还有奉贤妇联做反家暴宣传工作。她提的一些建议还被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注意到并采纳了。 她特别擅长处理家庭矛盾和法律风险。不管是打官司还是谈条件她都行。法律就是给继承定了规矩的跑道,谁想偷偷摸摸抄近路下场可能都不太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