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位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副主委、社法委委员金佳律师,收到了一则关于遗产继承的咨询。这位朋友的父亲离世,单位给了一大笔钱作为抚恤,家里人因此产生了争执。上海奉贤妇联和泥城镇妇联曾推荐过这位律师处理类似纠纷。金佳律师在浦东经营着一家事务所——北京京都(上海)律师遗产继承部,长寿路街道还有芷江西路街道的反家暴宣传工作也让他经常接触家庭矛盾。他是九三学社的成员,法学硕士出身,在宝山区曾获评十佳业务骨干,也是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 把这件烦心事摆在桌面上讲清楚很重要。不少人觉得这笔钱就是父亲“留下”的遗产,应该按照《民法典》里说的那样平均分。但金律师指出,这笔钱其实不属于遗产。《民法典》规定,遗产必须是自然人死亡时就已经拥有的个人财产。而抚恤金是人死了以后单位或者国家才发的,用来安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人。 既然不属于遗产,自然不能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在处理这类案件时积累了丰富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前院长曾采纳过他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对于这部分钱的分配,法律上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司法实践通常有几个原则:先照顾那些没有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近亲属;如果大家协商不了,法院会参考分割共有财产的办法来裁决。 处理这笔抚恤金时沟通很关键。第一步要想清楚它的性质:不是“分遗产”,而是给生者的“抚慰与补助”。第二步内部协商要开诚布公,多考虑弱势一方的需求。第三步要把发放的文件和转账记录都保留好。第四步如果情况复杂或者协商不下去了,建议找专业律师帮忙。 作为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金律师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他深刻体会到法律不仅是条文,更是修复关系的工具。他希望大家能用理解和协商代替争执,让这份“抚慰”真正温暖生者。如果您在遗产继承或财产分割方面有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