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一男子以"包办工作""驾考包过"为名实施诈骗获刑六年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系列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金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该案涉及多名被害人,诈骗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

金某的诈骗活动跨越全年,手法多样且针对性强。

2024年1月,金某得知罗某正为儿子求职而烦恼,便谎称自己有人脉关系可以帮助安排工作,以此骗取罗某2.6万元。

随后在3月至4月期间,金某又冒充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身份,声称掌握驾考"包通过"的渠道,以办证缴费为名义,分别从两名被害人处骗取共计1.61万元。

到了12月,金某结识杨某后,再次变换诈骗手法,谎称拥有低价法拍车源,甚至带杨某到现场看车以增强欺骗的可信度,最终骗取购车款26.8万元。

更为恶劣的是,被蒙骗的杨某还将急需考驾照的朋友陈某介绍给金某,金某趁机再次作案,从陈某处骗取8500元。

从诈骗手段看,金某的犯罪活动具有明显的"走后门"类诈骗特征。

这类诈骗之所以屡屡得手,根本原因在于其精准把握了部分群众的心理弱点。

一方面,求职者和考生往往希望通过非常规途径快速实现目标,对所谓的"关系户""内部渠道"心存侥幸;另一方面,不法分子通过冒充官方身份、制造虚假现场等手段,有效降低了被害人的警惕心。

这种心理与手段的结合,使得诈骗活动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和隐蔽性。

值得注意的是,金某在案发前已将大部分诈骗款挥霍一空,仅向部分被害人退还了少量款项。

这反映出此类诈骗犯罪的另一特点:犯罪分子往往缺乏长期规划,诈骗所得很难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难以得到有效补偿。

法院在审理中充分考虑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作出了相应的刑事处罚。

从更深层次看,这类诈骗案件的频发反映出当前社会治理中的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信息安全防护不足,不法分子容易获取他人隐私信息;二是身份验证机制不完善,冒充官方身份的成本较低;三是群众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仍需提升。

这些因素共同为诈骗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

为有效遏制此类犯罪,需要多方面形成合力。

公安机关应加大打击力度,建立更加完善的预警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应规范办事流程,防止被冒充;教育部门和媒体应加强防诈宣传,提升全社会的防范意识;金融机构应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对大额异常交易进行预警。

“关系”并不能替代规则,“捷径”往往通向陷阱。

守住对制度流程的信任、坚持对身份资质的核验、保留对资金流向的证据意识,是每个人在面对诱惑与焦虑时最可靠的防线。

让公平的路径更清晰、让违法的代价更沉重,才能共同铲除“走后门”骗局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