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矿井建设阶段一直是煤矿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集中区;井塔施工、井架安装、立井井筒装备安装等工序交叉多、起重吊装频繁、临边高处作业集中,一旦防护不到位或组织措施缺失,容易发生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等事故。尤其冻结法凿井、井筒未贯通、回风条件复杂等情况下,违章赶工、带隐患作业的风险更为突出。 原因:一上,部分单位把建设期当作“临时工程”,更看进度、弱化安全管理,专项设计、风险辨识和工序衔接落实不严,制度要求与现场执行脱节。另一方面,一些关键环节专业性强、工艺链条长,如扒杆起立井架、悬吊装置销轴受力、封口盘通风口设置、吊盘与提升系统配合等,任何细节偏差都可能演变为系统性风险。此外,极端天气增多、施工组织不够细致,也对吊装作业的停复工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2025版《煤矿安全规程》明确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新的依据。此次修订中,井塔、井架及井筒装备有关条款编排上作出调整,条款编号由原第六十四条至第六十六条调整为第八十七条至第八十九条,便于检索对照、统一执行。更重要的是,规程继续以刚性要求锁定关键风险点:井塔施工出入口必须搭设双层防护安全通道,非出入口及通道两侧须封闭并设置醒目行走路线标识;冻结法施工井筒严禁在人工冻土地基未完全融化时进行井塔桩基施工,明确地基稳定和工序条件的硬约束。井架安装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遇恶劣气候不得进行吊装作业;采用扒杆起立井架时,扒杆选型须经计算校核,铰链与预埋件按设计制作安装,销轴使用前要进行无损探伤检测,吊耳强度需校核且不得横向使用,并要求缆风绳控制偏摆并保持张力。立井井筒装备安装上,规程明确井筒未贯通严禁施工;突出矿井进行煤巷施工且井筒处于回风状态时严禁施工;封口盘预留通风口应满足通风要求;吊盘、吊桶(罐)及悬吊装置销轴使用前须无损探伤合格;吊盘上设备、材料、工具箱等必须固定牢靠;吊盘以外作业必须有可靠立足处;并重申严禁吊盘与提升容器同时运行,提升容器或钩头通过吊盘速度不得大于0.2米/秒。上述条款直指高危作业的关键风险点,有助于把隐患控制前移到设计、组织和工序管理环节。 对策:面向规程实施窗口期,各煤矿及建设单位应尽快完成制度、图纸、方案与现场管控的系统对标。一是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措施为抓手,将井塔出入口防护、通道封闭和标识设置纳入标准化清单,做到可检查、可追溯。二是将“恶劣气候停吊装”细化为可执行的停工阈值和复工条件,完善气象预警、现场确认、指挥授权与记录闭环。三是强化无损检测的刚性执行,对销轴、预埋件、吊耳等关键受力构件建立“进场验收—检测—编号—台账—复检”的全流程管理,防止缺陷件投入使用。四是严格落实工序禁令,特别是井筒未贯通、回风状态等红线条件,实行挂牌管理和关键岗位双人确认。五是围绕吊盘与提升系统运行,完善联锁机制和指挥口令,确保“不同步运行、限速通过”等要求落实到每一次操作。 前景:随着2025版《煤矿安全规程》临近实施,煤矿安全治理将继续从“事后处置”转向“过程预防”和“系统管控”。矿井建设阶段如能严格执行双层防护、恶劣天气停吊装、无损检测、工序红线和运行禁令等要求,将明显降低高处坠落、起重伤害和设备失效等风险,为后续生产系统稳定运行打下本质安全基础。下一步,规程落地的关键在于把条文转化为岗位标准、作业票证和现场监督能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建设期安全管理做法。
安全规程的每一次修订,都是对生命至上理念的具体落实。当新增条款落实到现场防护,当调整后的技术参数成为设备稳定运行的约束,煤矿安全生产才能从文本要求变为日常实践。这不仅是制度的完善,更是对“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底线的再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