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的名字叫“物业服务”

虽然“物业管理”这词儿在很多地方一直都在用,但咱们得赶紧把这观念给扭转过来。大家都晓得,这次2025年的大会可是在3月7日开的。当时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在上海代表团的小组会上就提了一嘴,建议官方文件里别再叫“物业管理”了,统一改成“物业服务”。到了3月9日,住建部的工作人员直接给她打了电话,说他们已经着手要把《物业管理条例》变成《物业服务条例》,行业分类也得跟着改,以后这名字就在国民经济统计目录里了。 其实老这么叫“物业管理”是有点问题的。一方面是因为在老的《物业管理条例》里头,“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这两个词混在一起说;另一方面是因为法律上压根就没给物业公司什么管理权,它就是个服务单位。大家再翻翻《民法典》,人家第二十四章就叫“物业服务合同”,全是“物业服务人”这种说法。第九百三十七条说得更明白:物业公司在小区里就是给业主修房子、搞卫生、维持秩序的,业主付钱给它们是为了让它们提供服务。既然法律上都这么写了,那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得改改。 主管部门这次反应挺快的,这名字一改肯定有好处:第一是把叫法统一了,行业更规范;第二能让物业公司意识到自己不是来管人的而是来服务的。现在有些物业公司还觉得自己是个“管理者”,管门禁、停车费的时候态度特强硬,这种想法必须得彻底改改了。数据也说明了这点:2025年全国五百强物业服务企业的平均物业费收缴率已经掉到71%了,连着四年都在往下走。业主不满意就是因为服务质量不行。 虽然说改个名字挺好,但光改法规还不够。“去管理”、“变服务”,这也得推动着物业公司把自己的名字也给改掉。毕竟大家叫顺口了才好办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