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乡宁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高价中标引质疑:程序合规与价格合理如何统一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一项中小学护眼灯改造工程引发社会关注。

该项目由太原市阳朔电子科技公司以137.934万元中标,完成了158间教室1422个教室护眼灯和316个护眼黑板灯的更换。

然而,市场调查显示,同类产品单价仅为200元左右,而该项目中标单价竟高达780元,价差悬殊引发公众质疑。

从表面看,该项目采购程序完整。

当地相关部门确认,项目履行了立项、审批及政府采购等必要程序,中标价格未超出批准的投资额度。

但深入调查发现,程序完整并不等于价格合理。

记者对比发现,2023年苏州市公办中小学校近视综合防控项目中标单价为176元,重庆某工程管理公司类似项目中标价为160多元。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200元左右的单价才是合理价格,超出过多存在套取财政资金之嫌。

这一现象并非个案。

记者随机抽取全国20个护眼灯改造项目发现,相同技术标准下,中标单价从200元到1000元不等,超过600元的占8个。

黑龙江省2023年审计报告也披露,省直部门776个商品采购价高于市场均价,多支付财政资金超115万元。

"高价中标"已成为招标采购领域的普遍问题。

专家分析指出,这一现象的形成有多方面原因。

首先是价格被人为"推高"。

记者暗访发现,部分公司与采购方存在"合作"虚开价格现象。

一些销售人员坦言,走招标采购程序时,价格可以灵活操作,多出的部分能返还。

为了规避监管,有的厂家为政府采购专门创建产品型号,或添加特殊尾缀和备注,降低价格透明度,为虚抬价格提供了空间。

其次是预算约束被"减弱"。

在市场询价阶段,一些采购单位选择性参考高价案例,导致设定的"拦标价"偏高。

以乡宁县项目为例,最高限价为139万余元,分摊到每盏灯约800元。

记者查阅第三方询价报告发现,教科局取价时主要参照他地采购价,参考项目单价均高于900元,而市场价和更低的中标价则未列入参考。

这种做法直接推高了整个项目的预算基数。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李玉龙指出,"高价中标"与"关系文化"侵蚀招投标领域、部分地区市场竞争不充分、招标市场混乱密切相关。

背后还可能存在"倾向标""萝卜标"等问题。

一些单位在思想上仍存在"花政府的钱不心疼"的心态,不主动进行成本控制,甚至为个别人员牟利留下空间。

这种"高价中标"现象带来的危害不容忽视。

它直接浪费了有限的财政资金,削弱了政府采购的初衷。

以乡宁县项目为例,如果按照市场合理价格采购,可节省大量资金用于其他教育需求。

同时,这种现象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鼓励了不正当竞争行为,长期来看不利于产业健康发展。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管齐下。

一方面,要加强采购预算的科学性,建立更加透明的市场询价机制,充分参考市场实际价格而非选择性参考高价案例。

另一方面,要强化监督制约,对虚开价格、虚假型号等行为严肃查处,提高违规成本。

同时,要完善招标采购制度设计,真正落实"合理低价中标"原则,让市场竞争充分发挥作用。

政府采购的本质是公共利益最大化,而非程序合规下的“合法浪费”。

乡宁护眼灯事件再次敲响警钟:唯有将每一分财政资金置于阳光监督之下,才能真正堵住“高价中标”的漏洞。

当技术标准与价格标杆同样清晰时,“看得见的灯”才能照亮“看不见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