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委会调解涉4人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荆门晚报讯(记者秦文 通讯员刘甜甜),市综治中心金融纠纷调委会把这起牵涉4个人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成功给调解了。赔偿方把受伤方的各项经济损失都给付清了,一共是6万块钱。不仅让案件了结,还让矛盾双方都很满意。张某、李某是一方,王某、朱某是另一方。这4个人都是荆门人,年龄都在50岁上下。今年2月13日晚上,张某和亲朋在荆门城郊一家餐馆吃完饭打算开车回家,结果被王某骑着两轮电动车挡住了车道。张某鸣笛示意对方让路,但是当时王某正跟客人打招呼,就没搭理张某。后来两个人吵起来了还打了架,朋友也都掺和进来了,最后把王某和朱某都给打伤了。事情发生后,伤者被送去医院治疗。2月28日的时候,治疗结束了,两个伤者在派出所的引导下找市综治中心金融纠纷调委会来调解这事。调解员先去派出所了解了详细情况,发现两名伤者的住院费和其他费用应该由张某、李某承担。不过因为有一个伤者伤得比较重,赔偿金额的问题上双方没达成一致。为了尽快解决这个赔偿纠纷,调解员和派出所民警联手行动,重点找了一下导致王某重伤的张某谈谈心。告诉他要想不被法律追究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就得让对方谅解自己。之前张某觉得这点小事赔点钱就完了。经过调解员一番讲解法律知识后,他才意识到事情严重得很:要是伤者做了伤情鉴定是轻伤以上的话,那肯定要被追刑责的。于是他就想着通过调解争取对方原谅自己。看到时机差不多了,调解员就拿出了个调解方案。张某觉得行就同意了,想赶紧把这事给了结了。接下来调解员又去找王某和朱某聊了聊。他从情、理、法几个方面给他们讲清楚冤家宜解不宜结的道理。还再次提醒他们这次是喝酒闹出来的纠纷。两位伤者也觉得自己确实有错处而且表现出了诚意。看到调解员的诚意他们就答应了那个调解方案。3月3日这天在金融纠纷调委会主任曾德银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张某和李某一次性支付王某和朱某医疗费等费用共6万块钱。签完协议后他们马上履行了付款义务。“逢年过节本来是大家走亲访友、团圆相聚的好时候聚餐喝酒联络感情也没啥错儿。”曾德银说,“但要是喝得太多酒出了问题闹起矛盾甚至犯法那就太不值当的了:轻者伤身还影响和睦家庭关系;重者触犯法律涉嫌违法犯罪。”他表示现在是法治社会遇到任何事情都要保持清醒头脑冷静克制绝对不能冲动鲁莽意气用事要懂得礼让三分以和为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共同维护平安秩序共建和谐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