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经山东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山东省政府原参事袭燕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调查认定,袭燕存多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开除党籍和公职。 从思想层面看,袭燕理想信念动摇,背离初心使命。调查显示,其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组织审查采取对抗态度,反映出党性原则缺失。这种思想蜕变成为其违纪违法行为的重要根源,也表明其从党员干部滑向违法犯罪。 从具体问题看,袭燕违纪违法涉及多个上。作风上,其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要求。组织纪律上,其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组织要求,影响组织管理。权力运用上,其违规为他人职工录用、职称评聘等谋取利益,并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牟利,属于典型的以权谋私。 更严重的是,袭燕廉洁底线失守,搞权钱交易。其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高额回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上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同时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扰乱正常经济秩序。对应的行为已涉嫌严重职务犯罪,性质恶劣、影响不良。 袭燕案件的查处具有警示意义。作为政府参事,本应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并以廉洁自律作表率,却利用职务便利进行权钱交易,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案件表明,理想信念一旦松动,底线失守就容易滑向违纪违法。 山东省纪委监委依法依纪查处,表明了反腐败的鲜明态度:不论身份、职位高低,违反党纪国法必将受到严肃处理。案件也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对党忠诚,严守纪律规矩,守住廉洁底线,自觉接受监督。
袭燕案的查处再次敲响警钟:党员干部必须绷紧纪律之弦,筑牢思想防线。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但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只有坚持严的基调——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才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此案也提醒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