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小说里的那个思特里克兰德,一开始其实只是伦敦证券交易所里的一个小职员,什么都很平淡,但过得很安逸。他有个好妻子,也有孩子,还有一堆体面的朋友。但是过了十七年,他突然就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觉得疯狂的决定,要跑去巴黎画画。这是他一直想做的事,但那个时候他完全没有基础,也不知道怎么画,更没人看他的画。 他完全不顾及身边人的看法,甚至连房租都交不起,还经常生病。但是他却把这些当成动力,一次次把失败给抹掉,继续往前冲。在别人忙着看股票行情的时候,他正把颜料搅成一团漆黑;在别人忙着算计怎么省钱的时候,他正用笔把画布涂满。 流浪了很多年后,他来到了塔西提岛这个地方。在那里他遇到了一个叫爱塔的土著姑娘,两个人结了婚。塔西提岛就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没有城市的喧嚣和画廊什么的。只有海浪、椰树还有一张粗糙的画布陪着他。 最后麻风病夺走了他的视力,但也给他留下了最后一个清白。他的画不用被人评判好坏,只要完成就好。在临死之前他让爱塔把木屋给烧掉,连灰烬都不留下来给世俗看。 这时候月亮和六便士在火光里合二为一:理想不再是遥不可及的东西,现实也不再让人觉得可怕了。 “月亮还是六便士”这个话题就成了很多人心里的一道坎儿。有人会问:“如果为了梦想放弃安稳的生活你愿意吗?”也有人会反问:“要是连饭都吃不饱还怎么谈理想?”其实毛姆想说的并不是要不要逃离或者死守现状,而是让大家看看自己心里的那个不得已。斯特里克兰德不是神仙下凡,他只是被梦想给困住了;我们也不是傻瓜,我们只是被生活给套住了。 区别就在于:有的人敢把那个套索当成方向盘带着自己走下去;有的人却把它当成了要自己命的东西挂在脖子上。 毛姆的这本书里有句话说得特别好:“追求梦想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厄运……”这些话就像一把锋利的刀子剖开了每个读者心里的那个迫不得已。它们不给你答案却让你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原来你心里一直有一团火在燃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