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通过

昨天(12日),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获得表决通过,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在它之前,我们有过民法典,这部法律是全国人大首次批准的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法案。它给普通百姓带来了哪些实际影响呢?中国政法大学的王灿发教授提出,它赋予绿色低碳发展独立的地位,把治理视野从末端治污扩展到整个社会生产和消费体系。通过法治手段来推动变革生产和消费方式,从根源上预防生态环境问题。 赵柯司长说,这个法典把许多分散零散、“单打独斗”的法律和法规整合到了一起。把治理焦点从零散的规定转化成了具有系统性、整体性的法典。因此,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可以直接选择一条去适用,很好地处理环境问题。另外在责任追究和监管方面,这个法典也规定了具体措施,比如明确赋予县级生态环境分局独立执法权。 针对一些新型违法行也都规定了法律责任,并且对于严重污染环境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比如对向环境排放不得排放的放射性废气、废液的现行规定罚款是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生态环境法典》将其调整为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这无疑给污染者敲响了警钟。 赵柯司长还提到在过去不同的法律之间存在重复条款,《生态环境法典》把这些整合起来后让执法人员更容易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的赵柯司长也谈到通过这次编纂法典解决了很多以前存在的系统性不强、内容重复甚至矛盾等现象。 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多年来积极呼吁推动的成果之一。他还强调将“双碳”目标和应对气候变化举措从政策目标上升为刚性法律制度以确保产业、能源、消费等重点领域的绿色转型。 在这个历史性时刻见证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不仅为我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更多保障和便利,还让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