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6日,剑阁县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发出了行政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对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矿区土地复垦的监管工作。这次建议不仅是督促履职的“最后通牒”,还给县纪委监委进行了抄送,形成了双向压力。然而,相关部门以迎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由,申请延期办理此事。检察机关考虑周全后同意了他们的请求,但同时也明确表示,如果在2021年10月30日这个时间点前矿区的土地依然荒废,他们就会恢复审查并提起诉讼。 2022年3月3日,这场诉讼案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这起督促土地有效复垦行政公益诉讼案,最终成为四川唯一入选2022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的案件。这次开庭还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起诉人当庭就“谁该复垦”、“如何复垦”以及“复垦到什么标准”这三个关键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庭审现场汇聚了法检“两长”的身影,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和纪委监委提前做好了准备工作,印发了旁听通知。全县共有16家行政单位的一把手和4个重点乡镇的镇长亲自到场旁听,还有29个乡镇及县级部门中层以上干部、村组干部共3000余人通过视频观看直播。“屏对屏”与“面对面”同步进行,实现了覆盖基层治理末梢的警示教育。 这场诉讼源于四川省剑阁县明镜页岩机砖厂在1997年建厂后于2013年被强制关闭的事件。关闭后,砖厂原经营者李某某将这块地变成了他的“私家花园”,搭建了七处建筑并堆满了沙石木料。周边农户多次反映问题却得不到解决。检察机关调查发现,砖厂从建厂到关停期间从未编制过土地复垦方案,也没有缴纳复垦费和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主管部门虽然下发过修复通知,但由于责任主体缺失、资金不足等原因一直未能落实。 为了固定证据并准备后续程序,办案组确立了“以起诉标准固定收集证据”的理念。他们跑遍了县政府办、编办、林业局等十余个单位,调取了“三定方案”、补助资金台账等关键材料;还对周边农户逐一询问,固定了占地损失证据;通过无人机航拍和卫星遥感比对锁定了堆放弃土面积与地类变化。最终形成了三十余份卷宗为后续程序打下了坚实基础。 2021年10月30日是检察机关要求完成整改的截止日期。然而当这个日子到来时,矿区依旧杂草丛生,国家利益继续受到损害。检察机关随即恢复审查并提起了诉讼。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确认主管部门怠于履行复垦监管职责违法,并判令其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判决生效后主管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拆除了违规建筑并退出了土地使用;向财政局申请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修复工作;目前已经恢复耕地4.36亩、补植林地5.65亩。 这场公益诉讼给我们带来了三重启示:一是服务国之大者要保护耕地红线不容闪失;二是用好起诉利剑把“纸面权利”变成实际行动;三是纪法协同让监督工作更有力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