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民警帮农户追回误售损失 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

2月初,湘潭县养殖户熊某出售山羊时遭遇一起计量纠纷。他误将电子秤的单位设置为公斤而非当地常用的市斤,导致总价少算50%,直接损失1300余元。这笔钱相当于普通农户半个月的收入,对熊某一家的生计造成了实际影响。 这类问题在农村地区并不罕见。虽然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但基层农产品交易中仍然存在"口头议价""习惯计量"的做法。在熊某的案件中,买卖双方通过中间人撮合,既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也没有记录身份信息,充分暴露了农村非正规交易的风险。 石鼓派出所接警后启动民事调解。民警固定了交易的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调取了周边5处监控录像,结合中间人提供的线索,在72小时内锁定了已返回长沙的买方。随后的调解中,民警采用了"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一上援引《民法典》第6条关于公平原则的规定,说明不当得利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从养殖户的劳作艰辛出发,引导买方主动补差。这种做法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又保护了当事人的尊严。 从更深层看,这个案例为基层治理提供了三点启示:一是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加强乡镇集市电子秤的抽查检定;二是农业农村部门应该推广标准化的交易合同范本;三是公安部门可以建立"民生小案快处通道"。据湘潭县商务局统计,2023年全县农产品交易额超过60亿元,但电子秤的强制检定覆盖率仅为78%,完善交易保障体系已成当务之急。

一斤之差反映的是农村交易中规则意识和风险管理的不足,也考验着基层治理的温度和效率。让群众在遇到问题时"有处说理、有人帮忙、问题能解",既是对个人权益的保护,也是对公平交易和社会信任的维护。只有把个案经验转化为常态化的宣传提示和制度化的规范做法,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纠纷,让乡村市场在规范和诚信中运行得更顺畅、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