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集中审查是反垄断执法的重要环节,也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关键举措。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完善兼并重组制度,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基于此,市场监管总局不断优化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则,推动反垄断监管制度体系完善升级。 从审查数据看,我国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呈现稳步增长态势。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共审结经营者集中706起,同比增长9.8%,这个数据充分反映出我国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经济呈现向优向新的发展态势。审查数量的增加既说明了市场并购活动的活跃,也说明企业对反垄断规则的认识和遵从度不断提高。 执法实践中,市场监管总局处理了多起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的案件。稳妥处理长和出售海外港口等重大案件,附条件批准新思科技收购安似科技、邦吉收购蔚特等5起交易,禁止武汉用通收购山东华泰制药,有效维护了半导体、农产品、矿产、医药等战略性产业的公平竞争秩序。其中两个"首次"案件尤为值得关注。一是依法要求美团收购麦芽田交易申报,这是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在互联网平台领域对未达申报标准交易依法发起调查,标志着反垄断执法范围的深入拓展。二是禁止佛山蓝鸟燃气与佛山南官燃气等新设合营企业案,这是首次禁止的公用事业领域经营者集中,体现了对涉及民生领域竞争秩序的重视。 违法案件查处上,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以来共立案调查13起案件,对5起案件公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870万元。从违法情形看,主要涉及四类行为:一是经营者达到申报标准但未依法事前申报就实施了集中;二是集中申报后在审查阶段未经批准实施;三是经营者违反附加限制性条件审查决定;四是集中虽未达申报标准但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经总局要求申报但经营者未依法申报而实施集中。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副司长胡品洁强调,处罚不是目的,而是通过执法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认真履行申报义务和附条件承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在2024年发布《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的基础上,于2025年12月发布《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两部指引共同梳理、构建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提高了审查的专业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这一制度创新既完善了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的审查规则体系,也为经营者提供了更加清晰的合规指引。 市场监管总局对广大经营者提出三点重要提示。首先是应报尽报,集中达到申报标准的要履行事先申报义务,未达标但总局要求申报的也要依法申报,未申报或申报后未经批准的均不得实施集中。其次是严守承诺,对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集中,附条件批准时所附限制性条件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必须严格落实,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三是做好海外合规,"走出去"企业在海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也要严格遵守当地反垄断法律法规,诚信守法,健康发展。
经营者集中审查既是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也是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工具;随着审查数量增加,更需要提升审查质量、明确规则预期、强化承诺执行,推动并购重组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创造。当企业将合规要求贯穿交易全过程——将竞争意识融入战略决策——市场创新活力才能充分释放,经济高质量发展才能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