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落实责任主体都要动起来

听说了吗?新华社4月29日从北京发来了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这次真的动真格了,印发出了一个《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这一下就把规矩给立起来了。这个《办法》的核心目的,就是要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让所有责任主体都要动起来。它把党中央、国务院对省级党委和政府,还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考核巡查职责给明确下来了。 这么做主要是想推动地方政府和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把“党政同责”这些要求落到实处,让各单位把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管好了,同时还能给企业起到个督促作用。《办法》里还规定,国务院安委会要统筹组织这次考核巡查工作,具体实施和日常事务都交给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去管。他们会根据年度计划组建专门的中央考核巡查组来执行任务。 这些检查组可不是走过场的,他们重点要核查各个地区和部门在统筹发展安全、落实责任、整治隐患等方面做得怎么样。为了查得清楚,他们会采取座谈问询、受理举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要是对省级党委和政府进行考核巡查的时候,还能顺便抽查一下地市级的党委和政府呢。 最关键的是这个《办法》还强调纪律问题。它要求在考核巡查过程中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党中央减轻基层负担的决定。各省级党委和政府要是接到了整改通知,就得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采取措施进行挂牌督办、追责问责甚至公开曝光。至于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那边,也要好好研究制定政策来改进工作。 最后,《办法》还明确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办,并且会带着成员单位一起对省级党委和政府进行抽查核查。看来这次行动力度挺大的,大家都得绷紧这根弦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