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查处导游兜售物品案

国务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还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早就给导游规定好了条条框框。最近镇江那边就查处了一个导游兜售物品的案子,镇江市文广旅局依法给导游季某某下了整改书,罚了一千块钱,还没收了他赚的钱。这个事儿可不是小事儿,它给所有的旅游从业者都敲响了警钟。 旅游是为了让人过得开心点,规范的市场和好的服务才是行业发展的根本。可有些人不老实,不仅坑了游客的钱,还把整个行业的名声给搞坏了。季某某在带团的时候偷偷给游客推销东西,这事儿查证后发现确实违法了国务院发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按照规矩,镇江市文广旅局不但罚了季某某,还给派他出去干活的旅行社开了个会,让他们加强管理。 这种行为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是个教训。导游本来就是给游客讲解带路的,要是把这事儿变成推销赚钱的手段,那肯定是既违背职业道德又违反法律规定。咱们国家早就有《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来管这些事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还出了《导游服务规范》的国家标准。这些规矩就是导游不能踩的“红线”和“底线”。 镇江市消费者协会的法律专家说了,导游利用职务之便卖东西,其实是把本来信任你的关系变成了商业推销。这不仅坑了游客的钱,还可能让行程变得不顺心。遇到这种情况大家得注意维权:先明白自己有啥权利;遇到导游要东西或者推销东西的时候直接拒绝;留好证据别扔;真有事可以找旅行社或者去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镇江这次查处这个案子就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不管是行政部门还是行业协会都得管起来。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才能让旅游市场变得更干净更健康,大家出去玩才能更放心更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