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因未经审批违法开挖公路被罚款三万元

坦洲镇人民政府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成为2025年度中山市首例因涉路违法被顶格处罚的市政单位。交通执法部门现场勘验确认,其下属施工方在省道S530线坦洲段实施横向顶管及工作井开挖工程时,未取得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涉及6处施工点位,对机动车道及辅道结构层造成破坏。

道路是公共资源,公路安全关乎公共安全。民生工程越紧迫,越不能以赶进度为由突破程序和安全底线。此次处罚传递出明确信号:任何单位、任何项目都必须依法依规施工。把合规要求前置到施工组织中,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道工序,治理工程才能真正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