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初,一位双目几近失明的中年男子手持厚重信访材料,步入闽侯县检察院接访大厅。
这位名叫徐某的当事人左眼早年失明,2021年因工程款纠纷被他人打伤右眼,虽经法院判决获赔并使施暴者入狱,但对伤情鉴定结果和赔偿标准始终存有疑问,两年间辗转信访未果,家庭经济陷入绝境。
这起看似普通的信访案件,折射出基层司法实践中法理与情理、程序正义与实质公正之间的深层矛盾。
检察机关如何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回应群众关切,成为检验司法温度的重要标尺。
面对当事人的执拗诉求,闽侯县检察院干警没有简单以"判决无误"搪塞了事。
承办人员三次赴福州市检察院技术处、专业眼科医院及公安物证鉴定机构,向权威专家反复求证眼部伤情鉴定的专业依据。
经过多轮论证,原鉴定程序规范、结论准确,法院判决适用法律正确,从法律层面已无可争议。
然而,司法的价值不仅在于明辨是非,更在于化解矛盾、抚慰人心。
检察干警在办案中敏锐察觉,徐某的执着申诉背后隐藏着难以为继的生活困境。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福建省检察院的指导下,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干警跨越千余公里,深入江西徐某家中开展实地调查。
调查揭示的现实令人揪心:徐某自幼左眼失明,原本依靠仅存的右眼视力从事劳务工作,是全家经济支柱。
右眼受伤后仅剩微弱光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家三口仅靠妻子和年迈母亲制作手工艺品维持生计,每日收入不过二三十元,生活跌入谷底。
困境倒逼创新,检察机关的救助机制由此启动。
经过逐级请示,检察机关认定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福建省三级检察机关联合行动,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
最高检领导专程下访接访,当面倾听诉求,给予精神鼓励。
闽侯县检察院进一步协调属地乡镇政府、民政部门、残联等单位,为徐某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构建起涵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综合帮扶体系。
在公开听证会上,徐某当场撤回申诉,并向检察机关赠送锦旗表达谢意。
这起历时三年多、经历六次面对面接访、十余次情况汇报、七十余次电话沟通、行程超过1300公里的信访积案,终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徐某案的成功化解并非孤例。
近年来,闽侯县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指导下,打破地域与层级壁垒,探索建立"跨域协同+纵向联动"立体帮扶机制。
该机制整合省市县三级检察资源,联动公安、法院、民政、残联等部门,既注重个案公正办理,又着眼系统解决因案致困群众的长远生计。
先后办理的姚某申请撤销婚姻登记监督案、鲁某异地托管救助金等案件,均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这一机制的创新意义在于,将被动应对信访转变为主动源头治理,将单一司法救助拓展为综合社会帮扶,将一次性救济升级为长效保障机制。
检察机关通过深度介入民生领域,不仅化解了具体矛盾,更在基层治理体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衔接协调作用。
福州市人大代表郑书鸿评价认为,检察机关的履职实践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理念。
面对专业性强的法律问题,检察干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专业论证维护司法权威;面对困难群众的现实处境,又能够突破传统办案思维,主动协调资源解决实际问题,体现了法理与情理的深度融合。
从更宏观视角观察,闽侯检察实践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化提供了鲜活样本。
通过能动履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萌芽,既维护了司法公信力,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检察智慧。
当徐某将"司法为民"的锦旗郑重交到检察官手中时,这个案例已然超越个案意义。
从严格复核鉴定结论到跨省联动救助,从发放救助金到建立长效保障机制,检察机关用"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证明: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征程中,这种既有法治硬度又有人文温度的法律监督实践,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最生动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