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完善药品质量监管体系 近年来,我国药品监管法规持续完善,质量受权人制度作为药品生产企业的核心质量管理机制,其规范化程度直接影响药品安全与有效性;质量受权人负责产品放行的最终把关,是企业质量管理的关键岗位。但实际执行中,部分地区存在受权人资质标准不统一、职责界定不清、转授权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可能带来质量风险。为此,青海省药监局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专项管理细则,填补制度空白,推动质量受权人管理规范化。 二、核心内容:细化管理要求 新出台的管理细则共6章34条,涵盖质量受权人的资质要求、职责权限、产品放行、多人管理、转授权机制及法律责任等。 在资质准入上,细则明确要求专业背景,更强调实际工作经验和年限,确保受权人具备真实履职能力。 在职责范围上,细则新增上市后管理要求,并专门规定委托生产时的质量管理责任。同时要求受权人定期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工作,强化与对应的方的沟通协调,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在转授权管理上,细则规定临时转授权必须由同领域质量受权人或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承担,防止将放行权交给不具备能力的人员。 三、监管机制:强化风险防控 细则明确了企业和监管部门的责任。企业发现受权人履职不当导致风险时,可主动采取暂停放行权限等措施。监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履职问题导致的风险,将依法采取管控措施。这种安排实现了从被动追责向主动防控的转变。 四、前景:提升药品安全管理水平 青海此次出台细则是在国家法规框架下的有益探索。质量受权人制度的规范化不仅能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还将促进整个药品供应链的安全。企业需尽快对照新规完善内部管理流程,确保制度有效落实。
药品质量关系人民健康,监管创新需要持续推进。青海的制度升级既落实了中央"四个最严"要求,也反映了地方政府产业发展与安全监管上的积极探索。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和强化责任落实,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将实现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