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任务交织,治理需求长期而紧迫。
内蒙古地跨农牧交错带、黄河“几字弯”关键区和东北黑土区等多类生态地貌单元,风蚀、水蚀与冻融侵蚀叠加,部分地区坡耕地面源冲刷明显,沟蚀扩展加快,淤地坝等拦沙工程老化风险逐步显现。
水土流失不仅削弱土壤肥力、影响粮食与牧草产能,也会加剧入河泥沙、增加水库淤积和河道治理压力,直接关系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原因——自然条件敏感叠加开发利用强度,使治理呈现“点多面广、类型复杂”的特征。
一方面,内蒙古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局地强降雨诱发径流侵蚀;部分区域地表植被覆盖度偏低,遇大风与暴雨更易产生复合侵蚀。
另一方面,历史形成的坡耕地利用方式、沟道切割与排水体系不完善等因素,使一些地区出现“治理—反复—再治理”的循环压力。
此外,工程设施运维与风险管控需要持续资金与制度保障,单纯依靠传统投入方式难以满足长期治理的资金需求与精细化管理要求。
影响——系统治理成效逐步显现,生态、经济与民生效益同步释放。
发布会信息显示,“十四五”以来内蒙古累计投入水土流失治理资金53.12亿元,已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3749.1平方公里、整治坡耕地54.98平方公里;围绕东北黑土区治理重点,累计完成侵蚀沟治理5089条。
工程措施方面,新建淤地坝、拦沙坝351座,对203座老旧淤地坝实施除险加固,进一步提升拦沙减淤与防洪安全能力。
综合施策推动全区协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到4.01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升至53.14%。
在推进治理方式创新上,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收益反哺、循环治理”机制,内蒙古已完成3单水土保持生态价值转化交易,交易额超过560万元,带动受益群众1600余人,探索了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的可行路径。
对策——坚持规划引领与制度建设并重,突出主战场、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投入机制。
内蒙古水利部门表示,将对标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结合“三北”工程六期规划,统筹谋划“十五五”水土保持工作,增强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制度层面,将于年内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修编,并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淤地坝管理办法》,以规划牵引工程布局、以制度强化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风险防控和运行管护水平。
治理实施层面,将以三大标志性战役主战场为重点,持续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聚焦小流域提质增效、侵蚀沟治理、坡耕地整治与拦沙淤地体系完善,推动形成“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管理措施”综合防治格局。
水资源保障层面,将加快推进“十五五”可用水量确定工作,坚持以水定绿、量水而行,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并积极争取在年度水量调度中更充分统筹生态用水需求,服务黄河“几字弯”攻坚等重点生态工程用水。
投入机制层面,将继续拓展多元化生态价值转化路径,推动淤地坝碳汇等纳入相关自愿减排项目,探索生态清洁小流域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增强治理的“造血能力”。
前景——以目标牵引推动从“治理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
按照工作部署,到2030年,内蒙古力争实施小流域提质增效4000平方公里,治理侵蚀沟1500条,协同相关部门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5640万亩,推动水土保持率提升至55.89%,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综合防治体系。
可以预期,随着规划修编、工程提质、管护制度完善和生态价值转化机制不断成熟,内蒙古水土保持将更强调精准治理与长效管护相结合,更突出与乡村振兴、生态产业和流域治理的协同联动,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更坚实的水利支撑。
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基础。
内蒙古自治区在"十四五"期间取得的成就,充分体现了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理念。
面向未来,该自治区将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制度体系,扩大投入力度,推动水土保持事业迈向更高水平。
通过系统治理、科学规划和创新机制,不仅能够有效遏制水土流失,更能够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更大贡献,为子孙后代留下山清水秀的美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