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需求。
永昌县地处西北内陆,部分村庄长期面临地质灾害风险、居住点分散、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供给不均等问题。
如何把“住得安、行得便、环境美、服务优、治理好”落到村庄肌理与群众日常,成为当地推进乡村建设必须直面的课题。
问题在于,一些传统村落布局分散,人口外流与老龄化叠加,公共资源难以有效集聚;老旧农房抗风险能力不足,遇到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隐患时,安全风险上升;农村“脏乱差”治理容易出现“一阵风”,后续管护乏力;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在城乡之间仍存在差距,影响群众在乡村稳定生活与产业发展预期。
上述问题相互交织,制约了乡村长期可持续发展。
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自然条件与历史形成的居住形态叠加,部分地区基础薄、底子弱,需要系统性补短板;二是乡村建设涉及部门多、链条长,若缺少统筹和机制创新,容易出现“建得快、管不好”的现象;三是乡村治理与社会治理要求不断提高,群众对公共服务均等化、生活品质提升的期待更强,倒逼治理能力现代化。
破解这些难题,既要抓硬件,更要抓制度、抓长效。
基于上述现实,永昌县以避险搬迁和集中居住点建设为突破口,把安全底线与生活品质提升同步推进。
截至2025年底,全县高标准建成100个集中居住点,近8000户群众通过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改善居住条件。
在此基础上,当地以农村房屋质量改造提升为牵引,统筹推进村庄风貌塑造与功能完善,累计拆除废旧房屋8068院,完成风貌改造10184院,新建农宅7255院,探索打造丝路文化与绿洲农业融合型乡村,使村庄建设更具地域辨识度与产业承载力。
影响首先体现在基础设施“硬支撑”持续增强。
围绕群众最关心的出行、用水、排污等问题,永昌县同步配套推进道路硬化、供水保障、污水处理等建设,实现农村道路硬化、4G网络覆盖率100%,农村供水率达到95%。
基础设施的完善不仅改善了生活条件,也为农产品外运、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提供了必要条件,降低了乡村发展成本,增强了要素集聚能力。
其次体现在人居环境从“集中整治”转向“常态长效”。
当地实施农村改厕质量提升行动,改造户厕8084座,并常态化开展问题户厕摸排整改,卫生厕所普及率提升至89.46%。
同时,持续开展村庄清洁与绿化行动,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性清洁条例,定期组织卫生评比并发布红黑榜,推动环境治理从“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
数据显示,2025年以来累计清理农村垃圾9884吨、沟渠1615公里、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5560吨,农村环境面貌持续向好。
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则为乡村“留人稳人”提供关键支撑。
永昌县以教育、医疗、养老为重点,推动服务向基层延伸:教育方面推进“五好工程”,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9.82%;医疗方面完善“六项机制”,县域医共体联盟医院挂牌运行,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与协同;养老方面探索“智慧服务”,建成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家、农村互助幸福院74所,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66.07%。
此外,当地推行城乡统一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持证人可享受义务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7项公共服务和权益,为人口合理流动与城乡融合发展释放制度红利。
对策层面,永昌县更加注重把“建设”与“治理”打通,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党建引领方面,深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实现112个行政村“每村至少1名大学生”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全覆盖,增强基层组织战斗力与专业化水平。
治理方式方面,推广“有事找书记、有事找警察”工作法,配合移风易俗、“连心促振兴”1456工作法等举措,推动问题在基层发现、在一线化解。
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巩固文明创建成果,相关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顺利通过复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显现;同时规范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让文明新风融入日常。
平安建设方面,健全“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9.8%,为乡村发展营造稳定环境。
前景来看,和美乡村建设正在从“点上出彩”迈向“面上成景”。
下一步,永昌县仍需在三方面持续用力:一是把集中居住与产业布局更紧密衔接,推动就业增收与人口回流形成良性循环;二是把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与农村集体经济、公益岗位、社会参与等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可持续性;三是以公共服务一体化为牵引,促进教育、医疗、养老等资源向基层精准配置,提升乡村对各类人才与经营主体的吸引力。
随着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日益成熟、制度红利持续释放,当地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有望进一步增强。
永昌县的和美乡村建设实践,为全国推进乡村现代化提供了有益借鉴。
该县坚持以"千万工程"为指引,创新工作理念与方法,在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展望未来,永昌县应继续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乡村建设的体制机制,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向纵深推进,让农民群众在乡村建设中获得更多实惠,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