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用法律手段拯救困境企业

在改善实体经济的大环境下,深圳法院给遇到债务问题的民营大企业提供了一个新的解决办法,即通过把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连在一起,帮这个企业起死回生。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放了个典型案例,让大家看看法院是怎么用法律手段来拯救这些有希望的困境企业的。这个案例讲的是一家深圳的民营上市公司。2020年以前,这个公司生意做得挺好,但后来因为资金链断了,就欠下了上百亿元的债务。法院调查发现,它还在全国多地被卷入了不少诉讼和仲裁纠纷,很多资产被冻结了。这个公司有差不多2万名中小投资者、1600多名职工、3800多家材料供应商和4万多名劳务工的利益都受到了影响。企业股票价格跌得厉害,还面临退市的风险。 面对这么复杂的情况,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在处理的时候没有采取粗暴的强制措施,而是以救助企业为主。他们觉得这个公司虽然负债累累,但核心品牌和行业网络还是有价值的,有希望通过市场化和法治化途径重新振作起来。 于是深圳中院就启动了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衔接机制。当债权人提出重整申请时,他们就依法受理了这个申请。但是重整过程中最大的难题就是要在很短时间内协调全国各个地方的司法资源来为企业解套。 这家公司在全国14个省份的39家法院有查封记录,账户也被冻结了。如果不及时解决这些问题,企业的重整计划就会夭折,退市风险更大。这时候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发挥了协调优势进行统一调度。各地相关法院也配合得很好,只用了3天时间就解冻了全部49个账户。 这次的重整计划草案被批准了之后就开始执行。它用了现金清偿、留债安排、信托计划和债转股等多种金融工具来还清约160亿元的债务,实现了100%的清偿率。这个方案最大程度保障了各类债权人的权益,也维护了职工和供应商的稳定。 重整完成后,司法保障还在继续。深圳中院帮这个公司解除了各种执行惩戒措施,还帮它修复信用记录。这就像给它卸掉了历史包袱,让它能轻装上阵重返市场。 随着经营逐渐恢复正常,这个公司股票交易风险警示被撤销了。这标志着这家濒临绝境的民营企业成功脱困重生。 这个案例的成功处理显示了我国司法机关在完善市场主体拯救机制方面的努力。它不仅展示了“执破衔接”机制的生命力,还凸显了跨地域、跨层级法院协同联动的高效率。通过创新和实践审判执行工作,人民法院正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这次成功的经验也可以给处理类似大型复杂债务危机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