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行政争议增量背景下,如何避免“案多、审久、反复诉” 最高人民法院2月1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行政一审案件33万余件,同比上升13.9%。行政案件往往涉及征收补偿、市场监管、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领域——既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值得关注的是,一审受理量上升的情况下,行政案件上诉率、申请再审率同比“双下降”,表明更多矛盾纠纷在一审阶段得到有效解决,诉讼程序的终局性和群众认可度深入提升。 原因:从“结案”到“解纷”,以实质审理回应真实诉求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耿宝建介绍,人民法院坚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在三上发力。 一是强化诉权保护与救济便利。持续落实立案登记制,推动常见行政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帮助当事人更清晰表达诉求、准确提交材料,减少因形式瑕疵导致的反复补正与程序性耗时,让“能立案、立得上”更好转化为“审得准、解得了”。 二是强化“穿透式”审判理念。以“实质性”“一次性”解决争议为标准,围绕当事人的真实利益关切开展审理和释法说理,推动裁判从“程序结案”转向“实质解纷”。发布会上举例,张某等7人以多个行政机关为被告,提出消防查处、楼盘清算等履职请求,衍生出133起诉讼。法院审理中追溯争议根源,发现核心仍是征收补偿问题,进而通过协调化解与释法明理,推动系列案件一揽子解决,既解“法结”也解“心结”。 三是创新机制减轻诉累,提升同类纠纷处理效率。针对事实相近、诉求类似的群体性、系列性案件,各地法院探索“类案合并审理”“示范性诉讼”等路径,形成以点带面、以案促治的治理效应。广西在高铁站站前广场征收补偿纠纷中推行“首案示范+类案调解”,先以首案明确裁判规则与争议焦点,再推动类案协同化解,最终促成1135户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实现群体性纠纷一次性解决。 影响:上诉与再审“双降”释放三重信号 其一,说明一审裁判的可接受度、说理充分性和程序规范性在增强,矛盾在基层审判环节得到更完整回应。其二,反映行政争议化解方式更加多元,调解、协调与裁判的衔接更顺畅,有助于减少当事人“程序空转”。其三,有利于推动行政机关在争议处理中更注重依法行政与实质解决问题,减少“只答复不解决、只纠错不补救”的消极应对,提高政府公信力。 对策:以高质量审判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与源头治理 最高法表示,将持续把群众合法权益放在心上、落到实处,着力提升行政裁判的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下一步可在三上持续深化:完善便民诉讼服务与示范文本应用场景,降低群众维权成本;健全类案治理机制,通过示范裁判统一裁判尺度、稳定社会预期;强化府院联动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推动更多争议在进入诉讼前后实现实质解决,形成“复议分流、诉讼定分、治理促治”的闭环。 前景:以“案结事了”带动“政通人和” 行政审判质量的检验标准,不在数字本身,而在纠纷是否真正化解、权益是否得到切实保障。随着立案便利化、实质审理理念以及示范诉讼等机制不断成熟,行政争议处理将更强调“解决问题”而非“止于程序”,更注重通过个案裁判推动规则明晰与治理改进。可以预期,围绕民生关切和公共治理重点领域,人民法院将继续以高质量司法供给回应社会期待,为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更有力支撑。
行政审判的这个增一降,反映出新时代司法为民的深刻变革。当司法机关不再单纯追求结案数量,而是聚焦纠纷的实质化解;当审判工作既解开"法结",更注重疏通"心结",这种理念升级正在重塑中国的法治生态。如何将个案正义转化为制度效能,需要司法机关与社会各界的持续探索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