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应急管理局12月15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永﹞应急罚﹝2025﹞ZF-10号)显示,金川集团永昌铜业有限公司因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事故,被依法处以60万元罚款。
这起事故发生于2025年11月10日,冶炼分厂侧吹炉应急排渣口在作业过程中突发高温熔体泄漏,造成一名作业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20万元。
经专项调查组认定,事故直接诱因系现场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同时企业未能全面识别技术改造后的设备运行风险。
更深层次问题在于: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存在明显漏洞,对熔炼等高危工序的专项预案缺失;日常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未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员工安全培训内容与实际作业场景脱节,应急演练频次未达行业标准。
这些系统性缺陷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关于企业主体责任、风险管控和教育培训的强制性规定。
作为甘肃省重点有色金属企业,金川集团旗下子公司此次事故引发行业关注。
公开资料显示,永昌铜业成立于2024年11月,注册资本30亿元,主营铜冶炼加工业务。
此次处罚暴露出部分国有企业在产能扩张过程中,存在安全管理与技术改造不同步的问题。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冶金行业工艺升级加速,新设备、新工艺带来的未知风险需要更严格的双重预防机制。
永昌县应急管理局执法负责人表示,此次顶格处罚旨在强化企业红线意识,后续将开展冶金行业专项整治,重点核查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
金川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已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系统子公司对照事故案例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大检查,特别强调要完善技术改造项目的全流程风险评估。
安全生产底线不可逾越,生命代价更不能以任何理由被忽视。
依法处罚既是对事故责任的追究,也是对制度执行力的提醒。
唯有把风险辨识做到更早、把隐患治理做得更细、把安全培训做得更实,才能让高温高危行业的每一道工序都经得起检验,为企业发展和地方经济运行筑牢安全屏障。